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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2-11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成立于1993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主要职责为: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具体职责为:负责省级单位、中央和外地驻滇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核算。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1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批复》(云政复〔2011〕55号)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编〔2011〕6号)文件精神,省级中心整体从昆明市划转移交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2012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的批复》(云编〔2012〕171号)更名为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加挂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牌子。

目前,省级中心内部设置机构为:办公室、财务科、管理科、住房资金科、稽核法规科、贷款科、档案信息科及城南管理部。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省级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坚定不移走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之路。

1.坚持“党领导一切”,增强党建创新意识。继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内规章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抓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打造党建特色亮点品牌,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在严格落实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查漏补缺,加快推进内部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编制《制度汇编》,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完善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做到内部运行规范有序。

3.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

4.以扩大归集覆盖面为核心,以优质纳税企业为落脚点,以军队文职人员、自由职业者为抓手,多管齐下,不断提高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同时,进一步探索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制度,面向缴存职工开展归集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进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了解

5.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营销力度,积极推广提升二手房和商转组贷款业务量,在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同时,建立新的委托银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受托银行积极性,为推动全省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9人。实有编制外长期聘用34人,单位资金保障3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属于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车辆运行经费从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中支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1.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31万元,降幅1.5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2021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核定,省级中心绩效工资总量减少;二是档案扫描项目2021年结束,2022年该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1.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1.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31万元,降幅1.5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2021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核定,省级中心绩效工资总量减少;二是档案扫描项目2021年结束,2022年该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1.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39.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省级中心预算资金来源于上缴的管理费用,是以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申报,没有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2年按预算编制要求将人员类支出列入基本支出中,因此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4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9.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按预算编制要求将人员类支出列入基本支出中,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1,981.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省级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故无相关支出。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2022年省级中心无与省级配套事项,故无相关支出。(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省级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故无相关支出。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省级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故无相关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总额13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9万元,较上年增加5.39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1年省级中心部门预算是以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申报,没有在基本支出中申报“三公”经费,2022年按预算编制要求将“三公”经费编报在基本支出中,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省级中心部门预算是以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申报,没有在基本支出中申报“三公”经费,2022年按预算编制要求将“三公”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中,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9万元,较上年增加4.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较上年增加4.89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省级中心部门预算是以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申报,没有在基本支出中申报“三公”经费,2022年按预算编制要求将“三公”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中,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省级中心的必要开支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持部门正常履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

1.上缴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05亿元;

2.上缴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0.45亿元;

3.住房公积金归集额:49亿元;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8.5亿元;

5.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保持在65%左右的合理水平;

6.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不高于0.1%;

7.确保职工账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中心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住房公积金: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缴同级财政,并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专项管理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省级中心不属于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21.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34万元,固定资产271.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5.68万元实现车辆处置收入17.8万元,已全额上交财政;报废报损资产235项,账面原值92.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