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上报须知
一、上报时间
具体上报时间:年报以市场资质管理板块年度通知为准;月报每月1日至7日。
二、上报方法及步骤
有关企业应登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tjbb.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并上传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各相关企业于每月7日前上报月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电话:0871-64320882。
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全省年度(即上报年度,截止年度12月31日前)所有持有《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的企业。
四、其他要求
(一)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年报数据,对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前通过有关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未按要求填报年报统计数据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企业统计数据报送情况与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起来,对未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的企业予以警告;对因未填报而影响全省工作进度的,给予相应惩戒。
(三)未上报统计年报数据的单位,系统将自动记录该单位的不良记录,且与单位资质年检挂钩,同时该单位信息员年检为不合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人及电话: 肖焕鑫,0871-6432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