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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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系统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时间:2022-01-05 | 阅读次数:3828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勘察设计技术人员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库信息,推动行业智能监管,建立更加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系统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入库

即日起,省内外勘察设计企业通过管理账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人员管理”,新增本单位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劳动合同、个人参保情况等附件材料(退休人员需上传退休证和返聘协议);已入库技术人员,请于2022630日前,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已离职技术人员,企业应及时调离本企业人员库。

二、加强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动态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资质审批等事中事后监管中,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入库技术人员基础信息的比对。对发现勘察设计技术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等情况,将予以通报并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填报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记录。

联系人及电话:彭才能,08716432054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