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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等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 发布时间:2021-04-22 | 阅读次数:7726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定自202156日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事项范围

省厅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重新核定及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受理流程

对实行无纸化受理的事项,企业不再报送纸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现场核查相关证书原件,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不变,仍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电子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企业通过管理账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下载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上报主管部门后视为提交申请,厅行政审批受理部门即可进行受理。

(二)行政审批受理部门完成资质申请的受理后,企业通过管理账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查询受理审查进度,打印申报事项受理单。

、有关要求

(一)企业对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妥善保存申请材料原件,以便后续检查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勘察设计处    联系电话:0871-64320542  64618387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4320893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