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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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电子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时间:2019-12-31 | 阅读次数:3786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要求更好服务企业,结合国家相关事项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并对全省勘察设计资质电子申报系统进行优化,进一步减少系统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事项企业只需通过管理账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网址:zfcxjst.yn.gov.cn:84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进行申报,打印和提交经签字盖章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带二维码)具体操作查看相关办事指南

二、涉及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事项:一是新申请、升级、增项和核定等许可事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5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等文件办理;二是延续事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438号)等文件办理。

此前印发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此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