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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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 发布时间:2018-06-04 | 阅读次数:4520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5)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化注册申报流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要求执行。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包括初始、变更、延续等)申报流程如下:

1.注册人员聘用单位通过企业用户登陆“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zfcxjst.yn.gov.cn:84/nkcsj/)点击“注册人员管理--二级注册师申报”,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相应注册申请表,

2.聘用单位将经注册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并申报;相关纸质材料留存单位备查。

二、注册管理部门实行网上核查,不再对原件进行核查。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接收网上信息;缺失材料的,作出补正要求;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对于初始注册的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公告,企业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查询到注册印章信息后,即可领取注册证书。

三、申请注册人员和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在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承诺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注册师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计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开。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云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