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官方网站
企业资质管理
勘察设计处 | 发布时间:2019-09-10 | 阅读次数:246844


企业资质办理相关办事指南

一、联系方式

    勘察设计处    李泳宏,0871-64320542

 

二、系统软件及技术服务

      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信息网(http://zfcxjst.yn.gov.cn:84/):用户注册(链接...)(该系统作用于企业管理、资质申报、技术人员管理、注册师注册、电子出图章生成、动态检查等)。

系统技术服务QQ:2115077952

 

三、相关文件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二)申请条件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2.《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

   5.《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中国 (云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3个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公告

   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等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

   

四、州市审批事项(工程设计资质和专项设计乙级资质(除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乙级资质外)、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新申请、增项、核定、延续等):

(一)流程:


(二)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通过管理账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填报相关资料,并下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4.企业申报人员社保承诺书;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个人业绩材料等;

6.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新企业办理资质时:提供经省注册管理机构签字或盖章的注册申请表);

7.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及个人业绩材料;

8.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9.主要设备发票;

10.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工程勘察资质认定)(范本下载)

1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工程设计资质认定)(范本下载)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事项:(申报系统:http://jsb.justonetech.com/

(一)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乙级资质)的 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  办理;

(二)住建部审批的资质延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438号);

 

六、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变更

       涉及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以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变更注册名称和经济性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其他变更事项由省级主管部门办理。
        其它所有资质变更手续由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管理账号进入(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资质证书管理-企业信息变更)进行提交相关材料,上报后由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生成新的电子资质证书(原纸质资质证书作废)。
网上提交如下材料:
    (一)涉及企业信息(包括注册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提交资料:
    1.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2.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时的备案表;
    3.(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交)股东决议或任命文件;
    4.(地址变更提供)提交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借)合同和所租(借)场地的产权证明。
   (二)涉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提交资料:
    1.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社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