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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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勘察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 土工试验员 描述员 司钻员)聘用注册、解聘注册相关操作流程
| 发布时间:2014-08-06 | 阅读次数: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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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聘用注册从业人员
聘用单位上传和提交相关正式劳动合同和解聘证明的扫描件,省住建厅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
若新单位聘用注册“项目负责人”,系统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若审核状态为“可领章”,单位信息员携带“项目负责人”原印章,领取新印章。
二、单位解聘注册从业人员
聘用单位解聘人员必须在系统上进行解聘操作,向从业人员开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才能聘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单位系统中(本企业勘察从业人员)还有未绑定的人员,可通过(单位聘用注册人员)进行绑定(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完成相关绑定工作)。
(二)勘察从业人员超过60岁或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继续教育,证书或印章将自动失效。
(三)勘察从业人员变更注册单位必须在原单位满1年才允许变更。
四、联系方式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 彭才能 0871-64618387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