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工程勘察单位项目
负责人考核报名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云建设[2014]74号)的文件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建设工程勘察单位承接的岩土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本单位聘用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承担。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尚不能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勘察单位,过渡期内(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可以提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核备案后,作为项目负责人,由云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一、考核条件
凡申请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非注册,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评聘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良好,年龄小于60岁,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和条件(二)的人员: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专 业 |
学历 |
取得学历后从事岩土工程技术的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业时间 |
本专业 |
专科 |
8年 |
2006年 |
本科 |
7年 |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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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
5年 |
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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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专科 |
9年 |
2005年 |
本科 |
8年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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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
6年 |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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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专业为: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建筑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土木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2、相近专业为: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3、若职称专业评定为: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土木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学历按本专业认定。 |
(二)技术业绩条件:
近5年内,参与完成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甲级1项、乙级2项或丙级3项。
二、考核流程
(一)网络申报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4月10日,单位登陆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zfcxjst.yn.gov.cn:84/nkcsj/,点击网页左侧勘察质量专项治理栏目,进入云南省工程勘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选择项目负责人栏目;
(二)3个工作日后,登录工程勘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进入“报考结果查询”,结果显示为“预审核通过”的人员,在4月10日后,在线打印“测试证”;
(三)申报人员持“测试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测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测试;
(四)通过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http://zfcxjst.yn.gov.cn:84/nkcsj/公布,所在单位登入云南省工程勘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在线打印《云南省工程勘察单位非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资格申报表》。
(五)人员所在单位将测试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报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初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项目负责人提供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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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名称 |
复印件 |
原件 |
1 |
云南省工程勘察单位非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资格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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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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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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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有效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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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职称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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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扉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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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过资格审查和测试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颁发资格证书或资格印章。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及签名,照片格式要求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60X130像素,小于等于20K,JPG格式。
(二)各报名单位应严格执行报名条件,如实填报,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单位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并录入不良记录。
四、地址和联系方式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地址:东华小区电信大楼旁知春街249号原省地震局办公楼412室
云南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咨询电话:0871-63324427
联系人:张晓玲:13187703248
戴光旭:13312546167
陈 静:13064248776
施瑞瑞:13648817161
刘昌会:15887161829
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联系人:彭才能 0871-64618387
报名系统服务电话:0871-65630498-6713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