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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3-24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2016317日召开的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2016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318

附件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

委员会2016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深化之年,做好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为抓手,“五位一体”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为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引领(印制《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制定印发《2016年度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16年度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由厅领导带头,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基础,以“两主一辅一同步”(党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为主,全厅集中学习为辅,全厅学习同步推进)为基本方式,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宣讲辅导、在线学习、参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向基层和一线延伸,在更高更深层次上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始终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适时召开全厅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命名一批“优秀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三读”活动,探索形成领导干部“季读一本书”制度,统一印制配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员理论学习记录本》,适时组织开展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展评活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实效,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搞好结合,把系列学习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的工作思路、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努力做到“活学活用,学用相长”。

2.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史、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教育。同时,用好承办全省性会议、活动时机,充分展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成就,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深化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条件处室(单位)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善洲林场、下庄镇红色传承教育基地等地过组织生活或开展现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三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3.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原“两个责任制”(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称为“三个责任制”统在一起抓落实。抓好厅直属机关思想舆论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对错误思想和言论敢于发声亮剑,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始终占领意识形态高地,成为主旋律。加强与省内、国内主流媒体之间的联系,办好“一网一站一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国建设报》驻云南记者站、《云南住房城乡建设年鉴》),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厅工作和发展成果。认真落实至少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特别是思想问题疏导工作。认真实施“关爱机关干部心理健康行动计划”,强化人文关怀,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总结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适时组织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和表彰活动。

4.加快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深入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认真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普发兴、召存信及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适时邀请下庄镇党委、政府和原下庄镇下庄村党支部书记、“全国优秀村官”普发兴同志家属到厅宣讲,深入学习普发兴同志先进事迹。各处室(单位)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前往下庄镇,在开展好“挂包帮”工作的同时,前往下庄镇红色传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为群众服务活动,鼓励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周末节假日前往海埂街道相应的社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类法规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工作。适时组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现场会,组织相关厅属单位负责同志参观见学和交流经验。省规划院、省建筑技术发展中心、省市政工程检测站、省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和省建造师协会等党组织要力争本年度完成“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注重培养和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以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争做社会良好风尚的引领者。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认真开展机关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用先进文化培养人、激励人和塑造人。积极参与综治和信访维稳工作,鼓励引导厅机关安保人员认真履职的同时当好“春城治安志愿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着力推动群团组织发挥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对群团组织的领导职责,成立“厅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和“厅直属机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着力推动形成“党带群团、一体共建、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制度治党,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6.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意见》。以认真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为切入点和新载体,继续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落实。运用好2015年度厅“两个责任制”考评结果,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党组织书记(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要求和督导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对其他党组织将按照作用发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逐步形成“晋位升级”动态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7.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厅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注重在学习教育中,打实“学”这个基础,紧扣“做”这个关键,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员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不像党员、不守规矩、不起作用、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引导党员自觉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8.继续深化“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中全面开展“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以“服务十三五,争做五个表率”为主题,细化工作目标,开展承诺践诺,把“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适时组织召开“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命名一批“当先锋走前头示范党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争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亲民、依法用权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在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中当先锋,在构建全厅清明政治生态中走前头。

9.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深入落实“把支部建在处室”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和完善厅直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根据厅党组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轮岗等情况,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及时完成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增补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补选)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适时组织开展2016年度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研究探索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如何在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的问题,引导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党的建设。有序推进厅直管党支部设立党小组工作,指导应设立的及时设立并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认真开展厅直管“两类”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尽快摸清厅管社团中共党员基本情况,指导应设立党支部的社团及时设立党支部,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社团党员、团员根据本人意愿纳入厅直属机关党委管理对象进行统一管理,推动厅直属机关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有效覆盖。

    10.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推动各处室(单位)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编印《厅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优秀案例》,指导非示范点党组织做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推动全厅党员干部以本职岗位为服务的主要阵地,以身边党员群众和基层为服务的主要对象,以履职尽责为服务的主要方式,不断丰富“三服务”体系的形式和内容;适时召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和命名一批“优秀服务型党组织”。深化党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工作,鼓励各党组织根据不同领域、不同业务的特点,积极探索激活支部工作的有效方法,不断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1.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会议组织、内容和记录工作,坚决纠正党的会议与行政例会混淆、会议记录随意性大等问题;统一印制配发《党小组会议记录本》,积极探索党小组活动经常化。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七·一”前在全厅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厅直属机关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采取组织措施和作出处理。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抓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计划、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开好2016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同志、纪委书记)每年讲党课(廉政专题党课)不少于2次,并于每次党课结束后3日内将党课教案(课件)报厅直属机关党委。探索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确定本处室(单位)党员活动日,并组织党员开展相关活动。

    12.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和工作程序发展党员。扎实开展党员信息系统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营造“争在平时、比在平时”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党员需求,重点做好困难党员关爱工作。

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3.推动反“四风”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厅党组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四风”“不严不实”问题等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紧盯年节假期,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对发现的问题从快从重处理。

14.扎实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在厅党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实行分管厅领导和各党组织书记(处长、主任)负责制,坚持以党支部为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建立“帮扶项目清单制”和“项目落实挂账销号制”,把精准扶贫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当地党委、政府提出的项目,特别是当地群众期盼已久的项目,要特事特办尽快研究确定;对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拨付和建设进度,争取早点投入使用,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坚定当地群众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当地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深入挂包点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动员和组织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分批次进村入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献计献策和贡献力量。厅里下派挂职祥云县脱贫攻坚工作队及派驻下庄镇大仓村、金旦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同志,要发挥好统筹和指导作用,特别对定下来的每一个扶贫项目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切实跟踪抓好落实。相关处室(单位)领导干部要主动了解、关心派驻同志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力所能及为派驻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确保派驻同志安心基层、扎根农村,全心全意在一线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厅直管党支部与分管厅领导挂包贫困村党组织结对联建的要求,不断创新联建的形式与内容,使党员干部在联建中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形成农村基层党建与机关基层党建联动推进、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15.积极参与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厅党组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把参与“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作为近年来厅机关作风建设的“试金石”,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评议活动。认真总结前几轮评议工作的经验教训,查实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在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包括借调帮助工作的同志)中广泛开展“四个照一照”活动,即:主动以过去几轮的评议结果为镜子,照一照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当,照一照自己的服务是否周到,照一照自己的工作是否尽心尽力,照一照自己的集体荣誉感是否有所缺失。凝心聚力争取较好的评议成绩,并以此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厅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严明党的纪律,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6.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坚持以李光熙、易中正、杨玉玲等案件为活教材,警醒党员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适时举办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班,在全厅党员中开展一次两部法规基础知识测试,推动形成学法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17.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两个实施办法,适时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交流座谈会,推动形成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倒查追责工作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以会代训与选派参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的专题培训。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年度“三个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推荐使用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的问题,促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18.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印制《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记录本》)、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述责、廉政谈话(印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以及厅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工作日程报备等制度,在履职尽责上接受各方监督。坚持抓好源头治理,重点围绕“六大行业”把好“十道关口”(即:围绕住房保障、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审批等关键行业,把好专项资金分配关、重点项目建设关、省管项目招投标关、干部人事关、行政审批关、财务管理关、物资采购关、资产管理关、评优评奖关、执法检查关),不断提升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由厅直属机关纪委会同驻厅监察室,通过专项纪律检查、参加会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组织考核、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好干部“五条标准”选人用人,持续发力盘活干部队伍,努力在全厅营造清明的政治生态。

19.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充分发挥厅直属机关纪委和驻厅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促使纪检、监察部门全时空、全方位、多角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盲区和空白。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和动辄则咎,对全厅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文冰书记、志勇同志、周鸿同志、云昌同志、程鹏同志、杨

渝同志、蔡葵同志、春华同志、苏红同志、继泽同志、郭敏

同志、刘学同志。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