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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3-23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2016317日召开的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318

 

 

 

 

 

 

 

 

 

 

附件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

委员会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际,提出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如下。

一、树立大宣传理念,把自身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文冰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厅直属机关党委设办公室,由周鸿同志兼任主任,由关世敏、边疆、李平辉、曹荆同志任副主任,由黄增同志为联络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原“两个责任制”(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称为“三个责任制”,统在一起抓落实。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各处室(单位)党政负责同志要履行“一岗三责”,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党委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及时研究提出本单位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都要指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将人员名单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努力形成“厅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协调落实、各方力量密切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2.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厅领导带头,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理论武装、舆论宣传、思想教育、信息网站建设等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与省内、国内主流媒体之间的联系,着力办好“一网一站一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中国建设报》驻云南记者站、《云南住房城乡建设年鉴》),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厅工作和发展成果。完善《厅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厅新闻发言人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探索建立厅内部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奖励办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引领党员干部群众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引领(印制《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制定印发《2016年度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16年度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由厅领导带头,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基础,以“两主一辅一同步”(党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为主,全厅集中学习为辅,全厅学习同步推进)为基本方式,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宣讲辅导、在线学习、参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向基层和一线延伸,在更高更深层次上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始终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适时召开全厅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命名一批“优秀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三读”活动,探索形成领导干部“季读一本书”制度,统一印制配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员理论学习记录本》,适时组织开展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展评活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实效,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搞好结合,把系列学习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的工作思路、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努力做到“活学活用,学用相长”。

4.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史、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教育。同时,用好承办全省性会议、活动时机,充分展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成就,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深化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条件处室(单位)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善洲林场、下庄镇红色传承教育基地等地过组织生活或开展现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三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热点难点舆论引导

5.进一步把握好舆论导向。认真践行大宣传理念,紧贴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坚持以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重点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顺势而谋、因势利导。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工作中,既重视抓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导宣传和政策舆论引导,又重视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在宣传工作主线把握上,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宣传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实现“五大发展”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基本定位,做到一切在大局下思考、一切围绕大局行动。

6.加强热点难点舆论引导。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社会性强、关联度高这个特点,在宣传工作重点上,始终抓住宏观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现实需求和发展水平的关系,树立正确科学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制度,坚持由厅主要领导带队积极参与省纪委主办的“金色热线”节目录制,持续做好“96128”专线电话值守接听工作,认真受理群众咨询、信访、投诉和举报。为营造“共筑中国梦·建设彩云南”的良好氛围作贡献。

7.严格管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抓好全厅思想舆论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对错误思想和言论敢于发声亮剑,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始终占领意识形态高地。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凡本部门重要信息均由厅党组授权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切实加强对“一网一站一刊”管理,对需要发布新闻稿件及重要信息报送实行审核报批制度,由各处室负责同志、厅办公室、厅领导层层把关,特别重大的由厅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省委、省委政府决定。严格落实网络评论逐级报告制度,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都要指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熟悉的党员干部职工为“网络评论员”,在本处室(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监控和报告相关的网络舆情,主动开展网络评论工作,不给错误思想、灰色思潮、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任何生存“土壤”。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认真履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宣传主管职责,确保思想宣传阵地可管可控。

四、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8.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认真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普发兴、召存信及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适时邀请下庄镇党委、政府和原下庄镇下庄村党支部书记、“全国优秀村官”普发兴同志家属到厅宣讲,深入学习普发兴同志先进事迹。各处室(单位)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前往下庄镇,在开展好“挂包帮”工作的同时,前往下庄镇红色传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为群众服务活动,鼓励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周末节假日前往海埂街道相应的社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类法规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工作。注重培养和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以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树立良好家风,争做社会良好风尚的忠实守护者、践行者和引领者。

9.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适时组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现场会,组织相关厅属单位负责同志参观见学和交流经验。省规划院、省建筑技术发展中心、省市政工程检测站、省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和省建造师协会等党组织要力争本年度完成“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认真开展机关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用先进文化培养人、激励人和塑造人。积极参与综治和信访维稳工作,鼓励引导厅机关安保人员认真履职的同时当好“春城治安志愿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认真落实至少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特别是思想问题疏导工作。认真实施“关爱机关干部心理健康行动计划”,强化人文关怀,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总结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适时组织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和表彰活动。

11.着力推动群团组织发挥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对群团组织的领导职责,成立“厅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和“厅直属机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特别是开展一些丰富多彩、有益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业余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逐步培养起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着力推动形成“党带群团、一体共建、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文冰书记、志勇同志、周鸿同志、云昌同志、程鹏同志、杨

渝同志、蔡葵同志、春华同志、苏红同志、继泽同志、郭敏

同志、刘学同志。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