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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在全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7-10     点击数:    

中央和省委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1年左右时间,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厅党组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群众观点树得不牢、群众路线走得不正、群众利益维护得不好、群众工作方法不当的实际,在全厅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基础。当前,全厅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以解决。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全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全厅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厅党组实施办法作为切入点,深化拓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成果,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凝心聚力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净化党的肌体、净化党的队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是对缺点和错误要多往深处、细处照。“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

二、目标要求

    我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全厅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厅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关心群众疾苦,为民解难、为民办事。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这‘四风’上”。省委秦光荣书记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讲话中指出了我省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四风”问题的“十四种表现”。这些问题和表现在我厅有的党员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为“十不”:一是宗旨意识不牢、二是用心用情不够、三是调查研究不深、四是监督管理不力、五是创新精神不足、六是学习思考不勤、七是执行制度不严、八是协调配合不畅、九是解决问题不快、十是节俭之风不浓。这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和机关形象,必须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实现根本性转变。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把解决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三)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力弘扬以高原情怀和大山品质为核心的云南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二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请服务管理的企业和业务指导的基层单位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教育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五是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总体要求

(一)全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上旬开始,到2013年12月底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处室(单位)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以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理论研讨、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廉洁从政研讨和一次学习交流等“四个一”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用好“四盆水”第一盆水洗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保持思想坚定、头脑清醒;第二盆水洗脸,学习、遵守、践行党章,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保持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第三盆水洗手,保持廉洁自律、干净做事,时刻提醒自己不义之财不手;第四盆水洗脚,勤下基层、多下基层,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要求贯穿始终。

(二)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会上组织开展对厅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含副巡视员、省管干部)的民主评议,评议内容为:对厅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厅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我厅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会后,厅党组班子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厅党组实施办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措施。待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厅党组及时召开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厅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厅党组的工作分工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别对分管厅机关处室和联系厅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厅党组成立3个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分别对省设计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3个厅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厅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各处室(单位)要及时向分管厅领导(督导组)报告有关具体事宜,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分别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及时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分别报厅督导组和分管厅领导审定后交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厅属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省设计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3个单位参照厅党组的做法,在动员大会上组织开展对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会后由分管厅领导(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厅属各单位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厅机关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一般应在厅党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便于分管厅领导加强指导。

(四)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结束时,以及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厅党组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第十四督导组写出书面报告,各处室(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能改的立即就改,能及早解决的尽快解决,并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度化,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注重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体现在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实际成效上,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住房城乡建设篇章。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要着重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提高党员、干部政策水平,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7月中旬至8月中旬,在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秦光荣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等作为重要教材,原原本本地学习,认认真真地研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全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全体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自己动手撰写心得体会。厅党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各处室(单位)要组织开展“弘扬云南精神,实现富民强滇云南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专题讨论。

    2.积极开展在线交流讨论。7月中旬至8月中旬,拓宽学习教育渠道,积极参与“云南网络党建”网站开设的云南省群众路线在线学习网,充分运用这一平台,认真学习推荐的好书和学习篇目,认真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展示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在线讨论和互动交流,谈心得、谈体会、谈收获,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集中学习教育期间,厅直属机关每个党支部至少推荐2篇心得体会、民情日记、调研报告等学习成果,由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后推荐到省委在线学习专网上进行展示交流。

3.沉下去随机调研听取意见。8月中旬至9月中旬,坚持开门搞活动,全面开展随机调研,一开始就沉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采取自选线路、自带行李、轻车简从、不事先安排、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直接面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听取真实意见,原汁原味记录第一手资料。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沉下去,到联系点贴近群众、听取意见、搞好示范。要认真落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三深入”和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四联户”,以及厅党组“四个三”、“三个增强”要求,主动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开展一次住村蹲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民情、体察民苦;开展一次民情恳谈,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虚心听取基层党员和干部群众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的调研报告、民情日记,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同时,厅党组班子成员带领相关处室(单位)同志,到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建筑业、房地产业、住房保障、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地、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等行业(领域),以及厅处室(单位)中的窗口单位,进行随机调研,通过召开恳谈会、问卷调查、现场查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能协调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促进厅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促进我厅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一次理论研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处室(单位)要结合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专题研讨,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我们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大危险”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途径和办法,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群众路线提供理论支撑和思想动力。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9月中旬至11月,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深入查摆分析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作风建设,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班子和个人、本处室(单位)和本行业存在的问题一一查摆出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

    2.扎实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厅党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交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交心。各处室(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组织相关同志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谈心交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取得共识,增进团结,做到真谈、实谈、谈出效果。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深入查摆分析问题、谈心交心的基础上,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内容。紧扣反对“四风”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摆思想、摆作风、摆工作、摆措施,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建议,提出具体实在、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厅党组书记审阅把关,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分管厅领导审阅把关,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所在党组织书记审阅把关。

    4.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门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红红脸、出出汗,真正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同时,厅机关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所有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厅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5.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分管厅领导要全程参与联系厅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要向联系单位的党组织通报掌握的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领导干部,由分管厅领导会同所属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民主生活会后,分管厅领导要对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促其改正。同时,会同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对所属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反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1月至12月,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边建设,着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确保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1.制定整改方案。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各处室(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2.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十四种表现”,以及“十不”等突出问题。(1)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厅党组实施办法为切入点,集中治理调查研究不深、执行制度不严、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2)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治理宗旨意识不牢、用心用情不够、协调配合不畅的问题。(3)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治理能力素质不高、解决问题不快、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4)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治理“小金库”有关规定,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集中解决节俭之风不浓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

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

段,拓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1)改进调查研究,强化随机调研、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克服走马观花、靖蜒点水,防止“被调研”“浅调研”,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2)畅通民意反映、收集渠道,深入田间地头、现场一线倾听民意、集中民智,评估工作、检验政策,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3)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多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直面困难、解决问题,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4)加强基层力量,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适时提拔使用一批对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4.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1)明确制度建设重点。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当前,要着重健全完善基层党委(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形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健全完善“三深入”“四联户”“四个三”等住村入户制度,实现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机制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随机调研制度,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民情,畅通了解民意的渠道;健全完善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制度措施,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疾苦。(2)坚持开门建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制度的实效性作出评估。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制度缺位的,抓紧建立,堵塞漏洞。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建制度,实行制度建设立项公示,采取召开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敞开大门听取干部群众对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推行专家学者论证评审制度等,防止和避免闭门造车,确保制度配套衔接、务实管用。(3)狠抓制度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狠抓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纪律、严密的监督,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等四项工作制度规定,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厅党组实施办法,开展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述廉活动;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厅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报告。

    五、组织领导

各处室(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紧扣我厅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把握好“六个贯穿始终”,即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四句话”的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成立领导机构。厅党组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为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五代同志和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李春华同志为副组长,人事处、厅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人事处,由郭五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树顶、方志坚、胡继泽同志任副主任,王树顶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钏林同志为联络员。省设计院、省规划院、云南建校党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

(二)落实责任主体。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对全厅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分管厅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统筹和指导。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处室(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参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处室(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发展、深化“四群”教育、创新基层党建、完成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和克服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脱节。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切实做到学习教育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板报、简报等平台,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厅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好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注重发现和树立身边的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聚集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