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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五华区KCWH2012-2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7-24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五华区

KCWH2012-2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云南磐昊置业有限公司:

《云南磐昊置业有限公司有关于请予审批五华区KCWH2012-2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磐昊置业〔202027号)收悉。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30102-70-03-044860)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昆明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五华区KCWH2012-2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勘察报告编制单位西南有色昆明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经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编制阶段的深度和质量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总建筑面积180405.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26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758.27平方米。

二、建筑设计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变配电房、消防及生活水池、地下商业的地下室顶板、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车库外墙及地下室底板防水等级为Ⅰ级,混凝土抗渗等级地下一层为P6,地下二层为P8。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建筑风貌应与周边相匹配,彰显区域特色。

三、岩土工程勘察

拟建场地位于昆明市西北郊区大普吉上沙河村,北距玉案山约2.0km,地貌类型为滇池断陷湖沼相沉积盆地西北部边缘。本次勘察地层土揭露范围主要由人工填土,第四系中更新统冲积、洪积层 (Q2al+pl) 黏土、粉质黏土、圆砾、泥炭质土等地层组成。III类建筑场地,抗震不利地段。

四、结构设计

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ABD栋结构选型为剪力墙结构,AB栋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D栋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C栋结构选型为框架核心筒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EFC-1栋结构选型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

五、给排水设计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设置中水系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制。中水水源为建筑物的生活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区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做绿化和道路浇洒用水。

六、暖通设计

暖通专业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平时通风、建筑防烟防排烟系统、厨房抽油烟机净化系统等设计内容基本符合相关国家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计

一类高层部分的消防电梯、消防风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用电等消防用电,走道楼梯照明,客梯、航空障碍灯、排污泵、生活水泵等用电为一级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大型商业部分其经营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用电,走道楼梯照明、客梯、公共安全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值班照明、警卫照明等为一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地下室部分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生活水泵用电,弱电机房设备用电、车库照明用电等所有负荷均为一级负荷。建筑物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

八、概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规定。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33346.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2717.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337.17万元,预备费5702.7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589.26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之内。

九、其他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监督项目法人单位,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的规定,按本批复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建筑设计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政策规定。各专业应按《五华区KCWH2012-2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

(三)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开展施工图阶段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代码:2018-530102-70-03-044860

 

附件:    五华区KCWH2012-2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