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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08-30     点击数:    


《云南省“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5号)的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要求,应对该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现就该规划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公示期间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规划的主要任务为补齐我省住房保障短板、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

(一)规划任务

1.坚持“房住不炒”,深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具体包括:(1)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2)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3)建立房地产金融监管机制;(4)发挥税费调节作用;(5)推进区域住房协调发展。  

2.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包括:(1)突出业态多样化;(2)推动主体多元化;(3)引导市场规范化;(4)加强预警常态化。

3.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具体包括:(1)以数字经济赋能产业转型;(2)以低碳发展引领绿色转型;(3)以现代产业理念引领产业链协同发展。   

4.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具体包括:(1)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加强公租房精准保障;(3)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4)适度发展人才住房;(5)不断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

5.培育壮大住房租赁市场。具体包括:(1)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2)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3)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

6.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具体包括:(1)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因地制宜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3)有序推进老旧厂区改造;(4)持续推进危房改造提升;(5)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6)着力提升城市风貌。

7.持续提高城镇住房品质。具体包括:(1)全面优化住区布局;(2)提高住房设计水平;(3)提升住房建造质量;(4)加强城市景观风貌引导。 

8.优化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具体包括:(1)开展完整社区建设;(2)实现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3)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4)积极建设儿童友好社区;(5)升级物业综合服务。

9.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包括:(1)扩大缴存覆盖范围;(2)优化资金使用政策;(3)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二)规划目标

1.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云南省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镇居民住房也基本实现现代化,在住有宜居方面力争成为民生幸福标杆。住房供应体系更加完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各类人群在云南均可实现住有宜居。住房供应结构趋于稳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占住房供应量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供需实现动态平衡,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角色定位逐渐转向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居住用地布局更加合理,促进职住平衡取得明显成效。住房管理更加高效,房地产调控和监管实现法治化、规则化、透明化,住宅建设运营实现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住房建造技术大幅提升,绿色建筑全面应用,建造和运行的能源和材料消耗明显降低。居民生活更加美好,住房更加健康舒适,居住环境更加绿色宜人,物业服务更加规范和有温度,配套设施更加安全智能,生活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以住有宜居为目标,走集约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路线,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筑牢住房民生保障底线,加强住房的精准供给、制度供给、服务供给和品质供给,进一步满足多层次、功能性、品质化的居住需求,让人民群众在居住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务“三个定位”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

二、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识别《规划》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二)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可能导致社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四)对《规划》的社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主要事项

1.《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规划》对群众、团体等自身利益的影响;

3.《规划》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对《规划》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技术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截止至202193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

联系电话(传真):0871-64320767

联系邮箱:ynszjtfdcscjgc@163.com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