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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信息 第3期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6-12-05     点击数:    

 

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信息

 

 

 

2016年3期

 

【省级评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我州一次性通过率100%】  为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公厕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省人居办对通过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初审的十一个州市30个县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开展第二批省级评审,我州弥勒、个旧、建水和河口四县市实施方案于11月11日全部通过评审,加上第一批通过的蒙自、开远和石屏,目前,我州共有7县市实施方案均一次性通过省级评审,通过率达100%。

【我州召开高等级公路及沿线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和农村改路座谈会】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红河州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11月11日,我州高等级公路及沿线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和农村改路座谈会在蒙自召开。

会议对红河州高等级公路及沿线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农村改路、公路交叉口“五小工程”建设进行了座谈,提出了高等级公路及沿线环境集中治理行动、改造农村道路工作、配合城市环卫治理专项工作组开展治脏工作、配合城市污染治理专项工作组开展治污工作、配合城市交通秩序治理专项工作组开展治堵工作、配合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专项工作组开展依法拆除工作等六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完成时限,明确了要通过“一改三治一拆”行动,精准实施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和“两站一区一线”(客运站、收费站、服务区、高等级公路及沿线)治理暨服务提升工程,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升、五年建长效,进一步红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通过召开高等级公路及沿线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和农村改路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州级各成员单位、涉路各经营管理单位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上目标一致、步调一致、上下一致、左右一致,形成了强大合力,为集中力量联合推进各项行动计划,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不断营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