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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洗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函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12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洗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函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办推进会议精神和王予波代省长以更大力度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勤洗手”专项行动全过程各环节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公共洗手设施运行常态化、维护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开展爱国卫生勤洗手”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决策,是当前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机制不变、责任不变”的要求,以公共洗手设施“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公共洗手设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大局的关键作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昙花一现、虎头蛇尾,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

(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由州(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健康生活需求等,在建章立制、人员及经费落实、设施配置提升等方面采取更细更实的政策配套措施,实现“勤洗手”软硬件的同步提升。

(二)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2020年省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考核及本地自评自查工作,在总结成绩亮点的同时,聚焦城区8个重点区域,对维护管理失序、作用发挥不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洗手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查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表面和深层原因,综合施策、靶向治疗,及时坚决整改,做到标本兼治。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洗手设施设备的配置,全面消除洗手设施无水、无垃圾桶、选点不合理、周边环境差等问题,加强洗手设施污水排放管理,坚决不让“勤洗手”专项行动的洗手设施变成新的污染源,将洗手设施这一爱国卫生便民设施建好、管好、用好,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创造良好条件。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2020年建成投用一批公共洗手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需求,增量和提质并重,不断完善公共洗手设施维护、管理、监督等方面工作机制,提升“勤洗手”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洗手设施“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转变,将洗手设施打造成云南精神文明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靓丽名片。

(一)建立完善常态化维护管理机制。各州(市)要统筹所辖各县(市、区),按照“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常态化管理达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进一步明确洗手设施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保洁人员、保洁频次等,制度上墙接受监督。紧盯农贸市场等场所洗手设施洗菜洗碗等功能异化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确保洗手设施保持常态化运行。

(二)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各州(市)、各县(市、区)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围绕公共洗手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洗手设施存在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各州(市)、各县(市、区)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分析研究“勤洗手”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处理处置典型性、苗头性问题。原则上县级调度频次应高于州(市)级调度频次,州(市)级调度频次应高于省级调度频次。各州(市)、县(市、区)要综合研判所辖行政区域“勤洗手”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加密调度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困难及时研究,确保“勤洗手”专项行动常抓不懈。

(四)探索共建共管运作机制。各州(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工作,积极探索引入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管理的合作模式,积极运用本地已有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大对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和人流密集区的城市主干道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市场化运作力度,鼓励与小店经济、广告投放等相结合,降低公共洗手设施运行成本,确保运行质量。

(五)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各州(市)、各县(市、区)可借鉴社区治理、脱贫攻坚等网格化管理经验,探索将本地公共洗手设施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组织作用,每一个区域、每一个网格都有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确保每个洗手设施所存在的问题能主动发现、及时处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六)形成全社会共参与氛围。各州(市)、各县(市、区)要将“勤洗手”专项行动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动员各界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以“勤洗手”专项行动作为切入点,以张贴七步洗手法宣传画、投放爱国卫生运动、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等公益小广告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健康生活氛围,无形中引导、教育群众不断养成讲卫生、讲文明习惯,从而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的新风尚

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各州(市)、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常态化推进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分工,不断压实公共洗手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监督等各环节责任,确保“勤洗手”专项行动有人抓、有人管、不悬空、不“回潮”以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将“勤洗手”专项行动抓出成绩、干出成效。

联系人及电话:王呈东,18388742008;曾荟霖,1878708342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月26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