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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建局四措并举学习贯彻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8-21     点击数:    

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大理州住建局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全省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大理州住建局利用712日(周一)和15日(周五)两个上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召集全局干部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李纪恒在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丁绍祥在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总结讲话》原文,传达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在第一时间将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同时结合大理州工作实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部门职责出发,对如何深入贯彻、科学谋划和有效推进提出了初步的工作要求。

二、明确责任,切实抓好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为了切实、有效地开展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沈锡清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早合兴和张连坤分块负责,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建设计划科、住房保障监督管理科、抗震防震办等机关各部门和州工程质量监督站、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处等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为为抓手,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持一手抓城市、一手抓农村,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生态环保,努力探索出一条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四化’协调、绿色发展、多元形态的新型城镇化路子”的总体要求,落实具体的工作责任、时限和目标要求,切实加强与规划、发改、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草拟工作,《部门实施方案》(草案)拟定以后,按照程序,分别呈报、审批之后,按照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发挥职能,认真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城市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综合承载努力提升建设六个重点领域,认真分析、梳理多年来在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农村中心集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两污”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具体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科学统筹,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扎扎实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提升,为建设美丽云南、幸福大理作出新的积极的努力。

四、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及时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云建办〔2013562号)印发全州十二个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大理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求各级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和传达、宣传工作,并充分利用部门工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平台,切实开展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宣传工作,在全系统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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