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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规划局立足实际学习贯彻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8-23     点击数:    

2013年7月7日,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丽江市规划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贯彻落实工作。

一、及时传达,认真安排部署

     一是2013年7月12日,丽江市规划局召开第九次局务会扩大会议,就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会议上,市规划局向全体干部职工原文传达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李纪恒在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会议精神,在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的基础上,对我局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2013年7月23日,中共丽江市委召开第44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常委会就落实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学习。

三是在学习的同时,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如何落实好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各自的建议意见,为我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保证。

二、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城乡规划工作

一是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科室职能职责,有针对性的加以学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穿工作始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依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丽江市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分类细化了工作任务,将工作责任具体落实科室、落实到人,确保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从城市、景区、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围绕城市综合体,建设特色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工作、制定各区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村镇规划工作、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划监察、丽江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等10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通过对工作的细化,为会议精神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工作基础。

三、强化督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抓好对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丽江市规划局进一步充实、强化了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将对细化分解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充实到督查督办工作中,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底工作考核的范围。在下一步工作中,丽江市规划局将认真按照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