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工作动态
迪庆州住建局补齐短板突破瓶颈贯彻落实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8-26     点击数:    

一、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会议精神

7月15日下午,迪庆州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全省人居环境提升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李纪恒省长的重要讲话、丁绍祥副省长的总结讲话。会议指出,当前,我省进入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但迪庆州城镇化率是27.02%,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还处于城镇化的初级发展阶段,在贯彻落实中央的新型城镇化和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重要举措下,要紧密结合迪庆州城乡建设实际情况,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补齐短板,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走具有迪庆特色的集约高效城镇化道路。

二、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7月16日下午,迪庆州住建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在局会议室召开,会上,施春明局长传达了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紧密围绕“稳增长、转结构、促改革”的经济发展主题,是一次着眼长远、关系当前,着眼全局、关系拉动的一次战略部署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关工作,推动城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城镇建设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以昆明特大城市为依托,以曲靖、大理、玉溪、红河区域中心城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和设市的城市、县城、中心集镇、边境口岸城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城镇功能逐步完善,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省城镇化发展还存在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城镇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弱,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镇功能不完善、不协调,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等突出问题,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会议认为,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不是小问题,而是大战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我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符合云南实际,符合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符合城镇化发展规律。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互动、产城融合、“四化”同步、集约发展和突出特色六项原则,抓住城市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六个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提升行动,努力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变样,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强化督促落实,要把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作为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落实城镇上山的重要抓手、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的迫切任务抓好抓实,突出抓好规划的实施,抓好县城和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配套完善建设,积极探索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此外,还特别强调要把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让更多困难群众住进新居,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迪庆州住建局局总结全州城乡建设情况,结合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形成汇报材料,向州人民政府做了专题汇报。7月4日,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提出指导意见。根据州政府副州长杨正义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州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已拟出初稿征求意见,待州政府审议下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