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公示
2021年第5号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初审,现予公示:
云南新天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我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33610、64320983;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8701,64320893。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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