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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程序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名城处审核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名城处审核员     时间:2020-09-29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

申报程序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云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力度,规范全省申报工作,现将《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1日后,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程序按照此通知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名城处  吕柯芸 0871-64320310

省文物局文物处               0871-64608395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     


2020年3月23日

 

 

 

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镇、村、街区,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或历史文化街区:

(一)古代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者交通、军事要地等,保存有较多的历史文化实物和遗迹,或者近现代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仍有较多数量的文化遗存;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保存较为完好,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保存有一定数量的民族民间壁画、雕塑或者具有学术、史料、艺术价值的碑刻、楹联等;

(三)在地方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民族文化传统保留较为完整,具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特色的代表性建筑、设施、标识和特定的场所,或者在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传统工艺等;

(四)保存有较高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旧城街道、巷道、民居、寺观教堂,或者体现城市、镇、村、街区内涵的纪念设施和经鉴定公布的优秀建筑群;

(五)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城市、镇、村、街区。

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至少有1个历史文化街区。

二、申报材料

(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表》(见附表1);

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基础数据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见附2、3)

4. 历史沿革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包括概况及历史沿革历史文化特色能反映该城市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照片(注明照片的名称,拍摄时间名镇名村保护措施简介等,文字不少于2000字,照片应包括鸟瞰、街道、代表建筑照片,主要古迹照片不少于20张,每张照片像素不低于1兆;

5. 反映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的音像资料或电子幻灯片PPT),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必须有视频汇报材料;

6. 保护范围及其说明;

7.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及其位置示意图;

8. 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9. 有关专家的论证意见。

(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要求:

1. 《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和《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基础数据表》(附表4、5);

2. 历史文化街区价值评估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对街区历史沿革及历史文化价值认定的分析,对街区格局和风貌特色、历史街巷空间特色等的评估分析,历史街区内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清单及其位置示意图;

3. 历史街区保护范围线划定及划定说明;

4. 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说明;

5. 历史文化街区可持续性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保护状况、居民生活水平、经济活力、街区环境的评估以及居民基本的诉求和意愿调查;

6. 街区内已开展的基础设施、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不协调建筑的整治等项目的规划方案、批准文件、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资料等;

7. 城市历史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与专门管理机构的相关材料;

8. 反映街区传统风貌的照片集、电子幻灯片PPT),包括概况及历史沿革、历史文化特色、图片、保护规划简介及保护措施简介等。

9.有关专家的论证意见。

三、申报程序

(一)开展申报。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应当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报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

(二)组织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实地核查。

(三)审批公布。初审合格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附件下载: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程序的通知.pdf

          2.相关申报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