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名城处 文件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名城处审核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名城处审核员     时间:2020-01-20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2020年末要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对云南省泸水市、广南县、剑川县、漾濞县进行了通报。为统筹推进此项工作,迎接2020年国务院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数量

截止201912月,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共划定34片,其中6片已完成省人民政府公布程序,香格里拉市金龙、仓房历史文化街区已完成申报及联席审查,近期上报省政府;云南省历史建筑共确定1687处,其中1678处已完成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程序,9处未完成。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填报情况

截止201912月,历史文化街区已填报31片,填报进度91.18%;历史建筑已填报1330处,填报进度78.8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推进不力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规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应包含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应包含1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截止201912月,仍有28片历史文化街区未完成省人民政府公布程序(详见附件2)。

(二)部分城市(县城)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滞后

按照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不列为历史建筑。部分城市存在将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物列入历史建筑名录的情况。泸水市、水富市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严重滞后,在督查检查前始终未落实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三)少数县城信息平台填报工作不及时

截止201912月,在已划定的34片历史文化街区中,仍有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红河县城迤萨镇历史文化街区、永善县溪洛渡镇水井湾历史文化街区未完成信息平台填报或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划定申报程序

各州(市)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未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应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061日前将申报请示报送至省人民政府

(二)及时更新报送数据

地要按照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尽快对历史建筑名单进行核实完善,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后,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61日更新后的数据将作为该项工作的最终数据成果。

(三)规范信息平台填报工作

各地要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最新进度,及时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http://219.238.3.207:5351/web/),确保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实际信息与信息平台上的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四)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2020年第二季度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各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抽检工作。请各州(市)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于202022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吕柯芸,0871-64320310

杨安琪,0871-64321358

 

附件: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报

2. 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     

作情况汇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17

2020.01.20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1 住建部科技司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2 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