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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消防安全管理的函 云建名〔2020〕5号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名城处发布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名城处发布员     时间:2020-01-13     点击数:    

 

 

云建20205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

村、街)消防安全管理的函

 

各州人民政府

按照《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做好全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深入推进名城(镇村街)及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建设,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大防控措施力度,切实防范和遏制名城(镇村街)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政府部门要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专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职能职责落实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部门间消防工作协调机制,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

(二)科学编制和落实保护规划中消防规划内容。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应2020年末完成规划期限至2035年的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并将消防规划作为保护规划重要组成内容。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应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布局、消防供水、消防站(点)、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火灾危险源控制、用火用电设施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等内容。各地应严格落实保护规划中消防规划内容,各县(市)职能职责部门增强与同级应急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制定相应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建筑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管网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完好有效。历史文化街区宜设置专职消防场站,并应配备小型、适用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立社区消防机制。在不能满足消防通道及消防给水管径要求的街巷内,应设置水池、水缸、沙池、灭火器及消火栓箱等小型、简易消防设施及装备。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宜设置环通的消防通道。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职能职责部门应联合同级应急消防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历史建筑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定期开展名城(镇村街)构成要素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盯紧不放,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一改到底,不留后患。整改完成后,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通过,直至彻底整改;二是全面排查电气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紫线范围内使用单位和建筑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三是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要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单位、存放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及地点等信息,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四是认真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历史街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火灾防控能力;五是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六是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明确消防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为城市人民政府和住建(昆明市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急、消防、文物等相关职能部门。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分解落实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名城(镇村街)及历史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组织对各名城(镇村街)及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种方式的检查督查

(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跟踪闭环整改问题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保护规划提请政府拆除历史街区范围内及周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排查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加强宣传全员防范。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多形式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救援专业指导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进一步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储备,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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