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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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日,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领导、各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省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单位领导,省属企业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斌主持。
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提出,一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工程进度。确保7月底开工率达到40%,8月底开工率达到80%,9月底100%开工;确保年底前实现完成投资额60%以上、基本建成19.63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二要扩大筹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严格落实融资支持政策、国家和省级补助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承贷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保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的全部归集到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州市、县(市、区)的财政投入不少于项目投资的10%。三要落实项目用地,限期办结手续。确保7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用地审批供应手续,做到优质供应,应保尽保。对到期未能落实项目用地的地区,一律停办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四要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居住品质。规划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混合建设的大型综合性社区,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改善居住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五要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平。对经济条件改善或者存在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售问题等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有序做好退出工作。六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建设。及时跟踪问效,迅速开展专项督察,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制度,严格问责机制。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出席会议,传达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的主要精神,通报2012年以来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房地产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并就贯彻落实刘平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要求和工作措施。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要坚定信心,抓住开工率、投资额、工程质量和分配等关键点,统一思想,迎难而上,坚决完成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