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的公告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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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城乡规划法赋予省人民政府管理城乡空间的法定规划,是省人民政府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协调城镇与区域发展,有序整合区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全省城乡规划体系中最高层次的规划,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相关国家战略,指导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发挥承上启下、综合协调作用的重要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我省城镇体系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共同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2012年4月25日经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26日至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草案进行了修改。
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将修改后的规划文本公示如下,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2年11月9日前反馈云南省设计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意见收集整理单位)。
联系人:朱德宝
电 话:4627098 邮箱:95430010@qq.com
附: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公示稿)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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