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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彝良“9.7”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在昭通召开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10-15     点击数:    

抗震防震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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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84期)

云南省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                       20121011

 

省政府彝良“9.7”地震

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在昭通召开

 

109日上午,省政府彝良“9.7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在昭通召开。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同志所作的重要批示,省长李纪恒同志安排部署了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常务副省长李江同志就恢复重建资金盘子、来源渠道、补助标准、政策要求作了说明。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议由省政府刘慧晏副省长主持。

秦光荣批示强调:彝良“9.7”地震灾区属乌蒙山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次由于受到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的多重叠加影响,给灾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恢复重建带来了严重困难。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全省各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大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努力把灾区建设成为“生活安康、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幸福新家园。恢复重建工作要做到科学选址,把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民房、学校、医院等重要建筑要严格执行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合理布局;要做到科学设计,严格建筑设防标准和技术规范,使所有建筑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特别是要把学校、医院等服务设施建成最安全、最稳固、群众最放心的工程;要做到科学选材,建筑材料要符合高寒山区的特点,满足防寒保暧的要求。要把民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位置,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民房修复加固工程在2013年春节前全部完成,民房恢复重建工程在20136月底前全面完工。当前,冬季就要来临,要千方百计把住在临时帐篷里的受灾群众进行过渡性安置,把过冬的问题解决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李纪恒在讲话中指出:彝良“9.7”地震发生后,举国关注,八方支援,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央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紧急动员,迅速行动,抢险救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治安良好。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人民军队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国各地和社会各界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团结、大协作精神,全力支援灾区,国际社会也伸出了援助之手,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李纪恒强调:彝良“9.7”地震灾区属乌蒙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灾区群众贫困程度深,加之灾区山高谷深、断裂构造复杂、地层结构破碎,地震不仅使民房及基础设施遭受了严重破坏,也给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恢复重建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当前,抗震救灾工作重点转到过度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温家宝总理两次视察灾区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困难变机遇,重建促发展”的思想,最广泛的依靠和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以加快恢复民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功能为重点,坚持做到六结合,全面推进八大工程,花两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努力建设生活安康、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幸福新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超过震前水平。

李纪恒要求:过渡安置,恢复重建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建设生活安康的幸福新家园。要全面落实好各项过渡安置措施,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引起群众新的伤亡、不发生疫情引起群众新的伤亡、不发生因冬季寒冷冰冻引起群众新的伤亡。要切实抓紧抓好民房恢复重建,把民房修复加固和恢复重建放在重中之重,坚持科学选址、科学选材、科学设计、科学设防,有条不紊、安全高效地推进工作,让灾区群众住得更加安心。要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规范,务必把学校、医院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让灾区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当前,要把学校安全作为防范次生灾害的重中之重,既要创造条件复课,更要确保师生安全,复课要以安全为前提;所有恢复重建项目都要下功夫做好选址工作,以防范余震、山体滑坡、坍塌、山洪、泥石流、堰塞湖等为重点,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二是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的幸福新家园。要把恢复重建的过程作为灾区强基础、抓生产、促发展的过程,尽快恢复并夯实发展的基础条件,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打造发展的良好平台,开创灾区跨越发展的崭新局面。要坚持基础先行,突出抓好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缓解灾区资源瓶颈;坚持产业为重点,充分发挥灾区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和发展清洁载能产业、生物资源加工业、高原特色农业、红色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增强发展动力;坚持城乡统筹,把恢复重建与扶贫开发、特色城镇建设相结合,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一批特色镇、特色村建设,展现发展新面貌。

三是努力建设生态良好的幸福新家园。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生态建设,逐步扭转灾区生态环境脆弱的不利局面;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灾区综合防灾能力,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屏障。

李纪恒强调:灾后恢复重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全力支持恢复重建工作。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实行包保责任制,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物资准备到位、政策支持到位、监管措施到位、监察落实到位,团结和带领灾区各族群众积极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领导,统筹规划,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一方面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一方面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就如何做好彝良“9.7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发了言。罗应光表示:一要积极帮助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力支持彝良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凡涉及我厅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继续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争取更大支持,并优先安排灾区恢复重建。二要严格灾区恢复重建计划资金管理。在恢复重建过程中,积极与发改、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一道,严格落实省政府批准的恢复重建计划,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重建计划管理,确保彝良9·7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避免超规模、超概算情况的发生。确保恢复重建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使用安全。三要加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原则,督促各级和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从规划选址、设计施工、抗震设防、质量安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狠抓建设项目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四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及有关专业部门的积极作用,结合工作职责,帮助指导灾区对恢复重建项目的管理。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功能相结合、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相结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对民房等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升其抗震设防能力,并在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

在今后的恢复重建工作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坚决贯彻落实会议要求,按照彝良9·7”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思想和阶段目标,结合工作职能,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通力协作,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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