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推进云南特色城镇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按照“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的总体要求,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城乡建设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省特色城镇化进程始终坚持以区域城镇群作为推进云南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以城镇上山作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以农民进城作为提升人口城镇化质量的有效形式、以特色小城镇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活力支点等城镇化拓展路径稳步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城镇空间格局,加快滇东南城镇化步伐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滇东南城镇群可持续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滇东南城镇群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11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红河州蒙自市召开《滇东南城镇群规划》省级部门暨专家联席审查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环保厅、云南机杨集团等省级有关部门领导,红河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福生,副州长丁兴忠,文山州常务副州长徐爱民,以及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设计院、昆明市规划院等省内城乡规划专家,红河州、文山州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出席审查会。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同志主持。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组织与会同志重温学习了近几年来秦光荣书记和李纪恒省长关于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方面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前期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回顾。罗应光同志指出,随着“桥头堡”建设的深入实施以及国家“五横五纵”高速铁路网络的建设,国家将完善对外经济走廊,建设重要的沿边开放经济带,增强对内经济走廊的纽带作用,加快发展物流产业。这些重大举措将大力提升滇东南城市的外向度和竞争力,为滇东南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对此,要通过调整和完善城乡规划来促进城乡科学协调发展,而《规划》将从区域层面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成为各市县调整、完善城乡规划的上位依据。在滇东南蓄势待发的关键时刻,编制《规划》是十分必要和迫切。所以,在编制实施管理滇东南城镇群规划过程,一定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坚持以区域城镇群作为推进云南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二是坚持以城镇上山作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三是坚持以农民进城作为提升人口城镇化质量的有效形式;四是坚持以特色小城镇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活力支点。
罗应光同志强调,滇东南城镇群要走区域协调发展的道路,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滇东南城镇群的产业发展,应站在区域整体发展的高度,根据各个城市的资源禀赋特征,科学进行城市功能定位,强化地区的分工与合作,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要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下,通过地区之间的协调,合理进行产业分工,包括产业之间的水平分工和产业内部的垂直分工,各地区要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出发,扬长避短,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突出重点,尽量避免低层次的同质水平竞争,逐步构建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互补竞争局面。
罗应光同志指出,滇东南城镇群必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强化分工有序、合理对接。从滇东南城镇群的空间发展来看,还存在着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区域中心城市关联度不高,区域增长极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总体来说集聚效应大于溢出效应,对周围地区技术、信息、创新等方面的扩散作用不够理想;二是区域内城镇体系不够合理,中小城市少且不发达,城镇体系结构呈现严重的“头重脚轻”状态;三是区域产业空间布局不够优化,城市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职能分工体系尚不明确,未能发挥出区域整体效应;四是城乡经济差别大,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的企业结构和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使得中心城市对周围地区的带动力量比较薄弱,城乡产业发展无法实现有效对接,致使小城镇的发展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五是城镇发展水平差异大,总体来说,沿交通走廊周边地区的城镇发展势头较好,而远离中心区域的城镇由于交通不便则发展较慢;六是在空间发展协调方面,各城市呈现各自为政的状态,空间战略重点不明,空间发展缺乏管制;空间结构关联不清,空间扩展存在冲突。在城市内部的微观层次上,还存在着局部空间混乱无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编制实施管理《滇东南城镇群规划》过程中,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统筹兼顾自然、农业空间布局。
罗应光同志提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秦光荣书记和李纪恒省长近几年来对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方面所做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将滇东南城镇群建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镇群。要按照“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原则,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在建设中形成良好的用地布局。要尽量顺应坡地的自然形态进行利用,尽量减少开发过程中的山体开挖,处理好边坡治理、护坡修建、绿化隔离、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转变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方式,走集约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只有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条件,合理配置产业、人口等经济要素,才能减少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减少环境污染,从而实现增加“绿色GDP”、创建生态城镇群的目标。
与会同志认为,该《规划》对滇东南城镇群发展的定位、目标和战略,城镇群总体发展框架、城镇群综合交通、支撑体系、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风景资源保护与旅游区建设等方面提出的规划要求和目标符合滇东南实际。同时,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同意通过对该《规划》的审查。会议要求编制单位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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