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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发挥人口和产业集聚作用,城市综合体建设开启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3-09-13     点击数:    

 云南启动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重点推进昆明城市影响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功能优化等八项行动。其中,明确要把城市综合体建设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走集约、高效的城镇化发展之路。

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中提出,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要抓住六个重点领域,即城市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坚持规划引领,提升城镇化水平。

目前,云南城镇化水平由2002年的26%提高到2012年的39.3%,年均增长1.15个百分点,基本形成以昆明特大城市为依托,以玉溪、曲靖、大理、红河区域中心城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和设市城市、县城、中心集镇、边境口岸城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同时,云南城镇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27个百分点,城市规模小、密度低,功能弱,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按我国大中小城市划分标准,全省仅有1个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11个小城市、104个县城、1175个小城镇,城市体系中间断层突出,从2002年以来,小城镇总体增长120万人左右,有所发展,但规模小、分布散,带动功能不强。唯有充分发挥相应的人口和产业集聚作用,才能更好服务周边。

在桥头堡建设背景下,我省大通道逐步全面建设,为云南城镇发展和产业支撑提供了便捷、高效、安全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更为城市体发展提供了后续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山地城镇、发展中小城镇、实现组团发展、推进城乡一体”的云南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工作思路,我省要充分发挥好城镇化的“拉力”作用,走符合我省山区特色,大中小型结合,多功能、特色化发展的集约高效的城市综合体建设发展道路,产城融合推动,释放城市化潜能,推进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产业大发展。同时,建设城市综合体,有利于实现建筑集中、人流密集、用地集约,有利于实现整体开发,提高投资强度,完善城市功能。

云南城市综合体建设,将作为推进云南特色城镇化的重要路径,其建设规模等级划分要据区域定位、城镇性质、城镇规模、服务人口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推进的原则进行分类指导,规模大的城市综合体,要丰富和完备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规模小的城市综合体,要突出特色,注重产业导向。

目前,16个州市正在积极申报城市综合体项目。围绕“城镇上山”战略部署,按功能多元化、规模适宜化、建筑特色化、要素集聚化、交通便捷化、环境人性化、运营高效化,我省将把城市综合体打造成城市建设新亮点,城市经济发展增长极,使城市综合体与云南高原山地特色城镇体系协调发展。通过规划建设经济业态特征突出的城市综合体,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吸引各类经济主体聚集发展,实现以城聚产 、以产兴城。按“因地制宜、规划招商、项目推进”的发展路径,力争5年内,全省规划建设100个以上综合度高、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城市综合体。

从现在起,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综合体项目,省政府将在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上予以扶持,以特许经营权等优质资源为引导,统筹各类建设资金,积极配套建设好城市综合体周边基础设施。推行城市综合体项目审批代办制,凡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者均可提出申请,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实行免费代办服务。创新城市建设工作思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彰显城乡特色文化风貌,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变样,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省政府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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