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在会上作讲话,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李春华同志主持,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五代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志勇、周鸿、王云昌同志,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蒋刚同志,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180人参加会议。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回顾总结了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努力贯彻落实反腐倡廉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解,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及时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案件的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制作了题为《风清气正胸臆宽,铁肩忠骨担使命》的反腐倡廉工作纪实片。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责任,坚定不移地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一个确保、两个同时、三个不忘、四个一起、五个必须”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积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建立责任保障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整治“四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厅党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从8个方面研究制定了20条具体要求。“三公”经费较2012年(以下简称上年)减少31%;取消了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任务5批次;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压缩规模和数量,会议较上年减少33%、参会人员减少580人左右,文件减少19.6%;清理各类简报8种,仅备案保留了《住房城乡建设简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5项;全面开展清理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一般公务接待均安排在机关食堂,杜绝到高档餐饮场所;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节假日一律封存公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用“四盆水”“五个一”“四查四治”开门搞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机调研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06条,分析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21个,做到了不偏、不虚、不空。认真制定了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方案等3个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已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51项,着力构建起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这些做法,先后10多次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特别是《勤用“四盆水”洗清“弊”与“垢”》的做法,受到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评价,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新华网、云南党建网刊发。三是有效预防,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预防腐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四防四控”的要求,即:防重点对象,控岗位履职风险;防行政审批,控权力运行风险;防暗箱操作,控业务流程风险;防收受好处,控社会交往风险。认真编制“两图一目录”,即“权力运行流程图”“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和职权目录。丽江市、德宏州、迪庆州、普洱市住建局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思想道德、从政环境等方面,构建了权力清晰、风险明确、防范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了本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调研报告,昆明市住建局、园林绿化局、瑞丽市住建局等3家单位的调研文章推荐到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向省预防腐败局报送了题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提升防治腐败工作水平》体会文章,并在全省的有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向省直机关纪工委报送的征文《公职人员腐败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被入选。四是狠抓督查,确保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开展了对保障房建设的督查。去年初,对各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进行了综合考核。7月,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州市2013年保障房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确保了去年投资额的完成和基本建成套数“双达标”,保质保量地超额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开展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的督查。全力推进2013年5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的开工建设,认真督促各地严把改造面积和补贴资金标准关,资金发放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开展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责任制,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机制,指导各地制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基本实现了全省商品房供求平衡和价格稳定,使房地产调控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五是解决“三难”,着力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厅党组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主要领导带队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帮助解决企业资质升级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把入滇备案、施工图审查、公积金办理等作为重要整改内容、限时整改,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厅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省纪委主办的“金色热线”节目,向社会公开作出解“三难”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开展“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通过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跟踪问责问效等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的三难问题,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氛围,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树立了新的形象。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建立了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协调会议制度,在全行业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12个中心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昆明、曲靖、红河、保山等中心,升级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先后印发了“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备案审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等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分配、管理、退出机制,有力地纠正了违规出售、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同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出台了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和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处理了34起信访问题,重点查处了房屋征收中手续不合法、行为不规范、补偿不合理、保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六是注重信访,着力抓好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建立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统计制度,加强对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分析,及时把握发案部位及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红河州住建局认真办理了网上信访件“廉租房问题”等77件,普洱市住建局办理信访65件,办结率100%,杜绝了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等问题。
会上,罗应光同志着重就做好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八个面的要求:一是巩固和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要下大力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切实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州市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找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方案”等三个方案的落实,督促领导带头抓整改、专项治理抓整改、责任到人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跟踪问效抓整改,真正兑现整改承诺,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实施意见,突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格有效的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反腐倡廉会议精神。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2014年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三是抓紧制订惩防体系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按照省纪委和各地纪委对惩防体系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新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各方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四是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整治房屋征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城乡规划、资质资格、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供水供气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入推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等三难问题,建立化解“三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源头预防问题的有效机制,把不正之风解决在萌芽状态和起始之初,真正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五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按照省预防腐败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今年内要对住房公积金、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监管等行业的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适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发挥典型经验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等其他行业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督促各业务部门制发所监管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手册。六是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对各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强化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执行和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七是切实加强信访办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工作,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并定期做好对信访件的分析,注意从信访举报件中发现案件线索。要重点关注具有行政审批权、资产资金管理权、执法处罚权的部门和单位,着重查处城乡规划、保障性住房、城镇房屋拆迁、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深入研究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典型案例剖析、重要案件备案及重大事项报告、案件督办和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八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结合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干部任用等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制度。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重大改革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围绕资质资格的办理,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以及审查许可审批服务中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为设障、明拖暗抗,“吃、拿、卡、要、推、拖、误”等问题,坚决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网上办理、结果查询、行政问责等制度。
会上,罗应光同志与厅党组成员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还套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题会议和全省住房公积金深化改革座谈会议。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题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应光同志对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立法和技术标准制定加快推进。《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云南省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系统技术规程》《云南省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标准》已编制完成;同时正抓紧编制《云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二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去年,我省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银奖5项,省优质工程一等奖18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40项。全省建筑质量可控,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多次专项检查、季度巡查、专项督查,全省施工和监理企业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专项方案编审论证、专职安全人员配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实体防护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水平较以往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去年,全省有11个项目获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有83个项目获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称号。四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正式投入运行,完成了专职安全员管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太阳能维护安装企业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已获省科技厅立项,正在抓紧建设中。
会上,罗应光同志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建筑质量事关人民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一定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把安全生产确定为“红线”,这是对世人的严厉警示,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总书记和总理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遗余力地做好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坚守住质量安全这个“红线”。
会上,罗应光同志要求,一要严格建筑质量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建筑设计、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提高城镇建筑质量水平。要着力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对那些偷工减料、以劣充好、权钱交易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二要健全建筑质量安全法规体系。要积极推进《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编制工作。抓紧制定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办法、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管理及人员考核办法等。三要完善“两场”联动机制。建筑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监管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要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与招投标、市场准入动态管理办法,按照市场准入与清出并重的原则,强化资质资格审批的后续管理和动态管理工作。要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用档案,及时公布不良行为,通过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觉性。四要加大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落实项目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分户验收作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总抓手,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把大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把各类隐患排查处理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建筑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以及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五要加强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要研究改革建筑劳务用工方式,鼓励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发展自有的技术骨干工人队伍,完善建筑工人专业技能培训。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要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培训持证上岗。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会上,罗应光同志与16个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2014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全省住房公积金深化改革座谈会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志勇同志主持,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李春华同志,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蒋刚同志,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16个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同志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要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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