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非公有制企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35号)、《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精神,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沟通,本着服务群众、方便企业的原则,为减少申报环节程序,确保各省属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材料真实有效,结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建环保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建人﹝2014﹞135号)精神,现将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材料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历验证
申报人员须对获取的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进行认证
1. 学历认证到云南省教育厅办理,由云南省教育厅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报告”(出具报告有一定办理时间,请申办人合理安排)。或选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出来。
2. 本省学习取得的中专可到云南省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
3. 中央党校学历可到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进行网上认证。
4. 外省学习取得的中专学历及中共中央党校以外党校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劳动合同
申报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名册》(非公经济单位申报人《劳动合同》需经我省有关劳动部门鉴定,且在我省非公经济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工作时间可多份劳动合同累计相加);企业法人无劳动合同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关于工商营业执照
申报人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证明所在单位确实存在并有效。
联系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221室
联 系 人:姜云红 李 明
联系电话:0871-64320647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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