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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将在17县区试点推进“四规合一”工作(转自新华网)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5-04-27     点击数:    

    云南将在17县区试点“四规合一”

    实现“一个规划、一张蓝图”

    为解决县级行政区域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今年,云南省决定在全省16个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各选择1个县(市)区试点推进“四规合一”工作,以实现一个县(市)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

    所谓“四规合一”,是指在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试点工作。其核心是构建衔接一致的空间管控体系,形成各部门规划共同遵守的一张基准底图,实现城乡空间的统筹安排。

    最新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先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限。规划期末原则为2030年,其中近期期限原则为2020年,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限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规划范围为县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

    其次,《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县(市)区不同主体功能定位以及上位规划的要求,整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等核心指标,统筹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建立符合“四规合一”要求的指标体系,构建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四规合一”还须明确规划空间管制。要求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调整城乡空间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等空间管控要求,并制定明确的管制措施。

    要求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整合各类规划空间数据信息,建立全域覆盖的、基于统一坐标系统和矢量数据的公共空间信息平台及子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同平台、监督管理同平台和审批流程同平台。依托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项目联合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缩短项目审批时限。

    规划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项试点如果广泛推进,有望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改革政府规划体制机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优化国土资源开发格局。(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