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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2-07-02     点击数:    

云南网讯(记者 李银发)日前,国务院批复了《云南省“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这是继联合国科文组织的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云南“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片区边界细化后的修编。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域跨越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三条大江,这里不仅仅有“世外桃源香格里拉”,而且也是著名的国际古商道——“茶马古道”的发祥地。作为世界上罕见的集地质地貌多样性、动植物多样性、景观美学多样性及民族文化多样性于一体的高山峡谷自然区域,云南“三江并流”地区符合地质、生态、美学价值以及生物多样性等世界自然遗产要求的“四项标准”。2003年7月,这一地区以高票例入《世界遗产名录》。

修编后的《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面积为9650.1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4094.45平方公里,2015年前将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工作。修编后的风景名胜区边界与第34 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的“遗产地”相关边界重合。

国务院要求云南省要按照《风景名胜条例》、《世界遗产公约》及《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分组分类保护要求,严格保护景区内珍稀动物、野生植物、自然水体、地质地貌、文物古迹、传统民族文化等资源,确保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格限制水电开发、严禁开矿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等行为。

要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项建设。严格控制景区内开发利用强度,不得建设有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工程,核心景区内严禁建设任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

要依托贡山、福贡、泸水、维西、香格里拉县城和丽江市区建设旅游服务设施,按照远近结合、分级布点原则,严格控制景区内的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设规模,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设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妥善处理景区居民生产生活与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加强经济发展的引导。进一步完善资源保护、游客安全设施以及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近期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和标牌系统。

云南省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准实施将积极推动云南省桥头堡建设、旅游文化大省建设和“十二五”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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