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有效治理骚扰电话扰民问题,按照《云南省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登记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一步规范售房租房等商业性营销活动,因业务需要联系客户和确认有关事项,相关企业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保留相关凭证并积极配合骚扰电话核查工作,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售房租房的营销电话和短信后,不得再次拨打和发送短信。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房〔2018〕226号)要求,自2019年2月起至12月底在房地产领域内认真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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