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楚雄州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绿色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6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领域能耗“双控”工作的通知》(云建法函〔2017〕477号),昆明、楚雄两个州市认真组织实施,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昆明市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3〕73号),要求2015年末,全市范围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建设1—2个绿色生态城区。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出台了《昆明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昆明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5〕489号)和《关于昆明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中土壤氡测试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6〕81号)。2017年,全市完成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备案项目129项,审查总建筑面积1173.2万平方米,除工业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配套附属建筑和2014年12月22日之前获得规划条件且未超过有效期的项目外,2017年昆明市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已达100%,强制推广的项目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呈贡新区作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将于今年申报国家验收。
二、昆明市大力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
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原材〔2015〕570号)、《关于开展云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云建法〔2016〕245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目前已有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有限公司经开区站、云南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大渔分公司、云南水电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云南俊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10个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产品获得了二星级以上绿色建材标识,生产规模达180万立方米。到2018年年底,将有50个预拌混凝土产品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生产规模将占昆明市预拌混凝土产能的50%,此项工作推动了昆明绿色建筑发展、居住环境改善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昆明市装配式建筑年度建设任务正在落实当中
2018年3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昆政办〔2018〕37号),提出2018年至2019年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期。以政府和国企投资、主导的新建建设工程为主,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装配式建筑要求设计和建造试点示范项目。期间,累计完成新开工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不少于100万平方米。今年建设任务正在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落实建设项目。在已落实的项目中,由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渔村统建房,进行了结构体系创新和多项集成技术应用。集成技术应用包括绿色建筑二星、装配式建筑3A、分户式太阳能阳台壁挂热水系统等。该项目的建设将对云南省装配式高层住宅建设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昆明市开展了绿色乡土建筑示范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845号),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推进绿色乡土建筑实施方案,计划在鲁黑村开展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研发应用新型抗震夯土建筑技术,培育一批建筑工匠,制定技术指南,落实部品部件生产供应渠道和参考造价,使农民新建和修缮房屋多一种可选方案和途径,促进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绿色发展,继承和发展当地传统民居营造技艺。日前,已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式列入省级绿色乡土建筑示范镇。
五、楚雄州建筑节能监管有力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2018年5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组,对楚雄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和建设项目的抽查,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行为。楚雄州还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楚雄州人民医院和楚雄师范学院等3所高校自筹资金约3000万元,用于节能改造,为全省节约型医院和节约型校园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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