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实地督查昆明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
2018 年 5 月15日,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昆明市联合开展2018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地督查。
在督查反馈会上,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要求昆明市认真学习领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现场督查为契机,全面深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改善城市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深化河长责任制落实,强化河道日常清淤保洁,加强河道水体水质监测及入河排污口监管,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健全城市水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上,昆明市政府提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生态环保部、住建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水十条”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管委会,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督查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组的安排和要求,确保我市黑臭体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快水环境改善,建设干净整治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断推进美丽昆明建设。
下一步,昆明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将围绕巩固海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黑臭水体污染源、全面加强日常巡查保洁等方面继续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严防黑臭水体反弹,确保城市建成区不新增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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