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群众诉求为导向
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让更多的缴存职工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要求,自2018年1月起,昆明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门槛进一步降低,业务管理系统也进行了再次升级改造。
新政实施以来,较之前有很大的变化。如,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再区分付款方式,提取次数由之前的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还贷总额,放宽到一年可多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异地购房且办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缴存职工,可不再提供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证明,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减去公积金贷款金额。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材料仅需本人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等六项有效证明。离休、退休缴存职工,只要符合提取条件,不再强制要求携带退休证办理。这一系列惠民政策,因是真正从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和办事便捷的角度出发,得到了广大缴存职工的一致肯定和称赞。
新上线的业务管理系统较之前更加人性化,更具操作性。缴存职工仅需进行柜面首次初录个人及住房信息办理提取成功后,后续至营业网点提取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供个人基础信息及房屋信息资料,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三个线上渠道,远程进行购房和新建、翻建、大修住房的后续提取及租房、支付物管费等共六类业务提取。新系统的改造升级,注重线上功能的强化,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还有效降低了缴存职工的办事成本,更重要的是扩大了服务半径。据统计,目前每天线上办理提取业务已接近600笔,相当于2个网点一天办件量的总和。
新政实施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广大缴存职工受惠面和受惠力度是历年来最高的。目前,仅省级中心平均每天的提取金额为1275.19万元,较新政实施前增加了11%。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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