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审批,现予公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西双版纳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二、物业服务企业
1、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
三、房地产估价企业
1、江苏大新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一级分支机构备案(延续)
公示时间为: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1778、64320767、64320772。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2014年4月8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