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云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卫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是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有关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相关工作准备。二是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市政企业。依据各地上报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企业清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市政企业。三是开展双随机现场抽查检查工作。2025年11月25—2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行2人赴玉溪市对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了4家城市环卫企业及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城市环卫和垃圾收运企业
本次检查涉及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检查内容为:
1.企业是否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取得城市生活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企业是否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的注册资金、车辆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场所等条件;
3.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场抽查企业服务区域的城市环境卫生:
4.检查企业运营情况和垃圾收转运情况。
(二)垃圾处理企业
涉及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检查内容为:
1.企业是否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取得城市生活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并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经营协议;
2.企业是否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企业的注册资金、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等条件;3.现场检查企业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垃圾处理情况:4.检查企业运营情况和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性检测报告。
三、检查结果
(一)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经抽查,发现该企业垃圾卸料平台有异味,已要求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逐步优化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二)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玉溪市红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经抽查,发现该企业日常保洁制度不够健全,作业车辆清洁不到位,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逐步优化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三)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玉溪市城区的部分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作业车辆清洁不到位,部分管理制度上墙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四)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负责玉溪市城区的部分垃圾清扫保洁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有台账资料不够完整,记录有空缺,作业车辆清洁不到位,部分管理制度上墙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你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有关工作,强化动态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城市环卫企业及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双随机、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将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胡睿乐、段程浩,15974545996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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