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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市环卫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5-11-28     点击数: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云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对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卫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是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有关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相关工作准备。二是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市政企业。依据各地上报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企业清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市政企业。三是开展双随机现场抽查检查工作。202511252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行2人赴玉溪市对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了4家城市环卫企业及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城市环卫和垃圾收运企业

本次检查涉及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检查内容为:

1.企业是否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取得城市生活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企业是否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的注册资金、车辆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场所等条件

3.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场抽查企业服务区域的城市环境卫生

4.检查企业运营情况和垃圾收转运情况。

(二)垃圾处理企业

涉及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检查内容为

1.企业是否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取得城市生活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并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经营协议

2.企业是否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企业的注册资金、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等条件3.现场检查企业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垃圾处理情况4.检查企业运营情况和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性检测报告。

三、检查结果

(一)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经抽查,发现该企业垃圾卸料平台有异味,已要求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逐步优化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二)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玉溪红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经抽查,发现该企业日常保洁制度不够健全,作业车辆清洁不到位,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逐步优化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三)云南太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玉溪市城区的部分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作业车辆清洁不到位,部分管理制度上墙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四)玉溪嘉洁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负责玉溪市城区的部分垃圾清扫保洁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有台账资料不够完整,记录有空缺,作业车辆清洁不到位,部分管理制度上墙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并建议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关工作要求

(一)请你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有关工作,强化动态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城市环卫企业及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双随机、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将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具体时间为20251128日至20251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胡睿乐、段程浩,15974545996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