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等17家企业申请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5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咨询。
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电话:0871—64320542、64618387;
举报投诉电话:0871—64322034;
通讯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邮政编码:65022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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