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2019年度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2018〕36号)、《云南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为加快推进2019年度全省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制度》和2019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认真落实各项统计任务。如因机构改革、人员更换的,要及时安排工作交接,确保年度统计工作的落实。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辖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如有变更请及时做好交接,并在云南省建筑能耗统计人员交流QQ群进行变更。
二、填报要求
(一)2019年度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仍执行2018年3月所发布的《云南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年度相关统计报表报送截至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遴选样本建筑,建立规范的统计数据填报和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该项填报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能耗统计系统与2018年度相同,增加访问路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yn.gov.cn/)→科技与标准定额处→系统快捷菜单→登录“云南省建筑能耗数据采集和服务平台”填报。2019年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和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填报,也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yn.gov.cn/)→科技与标准定额处→系统快捷菜单→登录“云南省建设领域能耗双控信息平台”填报,用户名和密码与能耗统计系统相同。
(二)各州市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建立本地区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及强度控制分解目标。要将《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建筑节能工作考核工作中,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与责任人,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三、联系方式
各州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加入云南省建筑能耗统计人员交流QQ群(群号:345491671)和云南省建设领域双控行动工作微信群,关注微信公众号“ynjznhsjzx”可查看历年相关统计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雷伟生,电话:0871-64321973;
云南建筑技术发展中心
刘绍勇,电话:0871-64143832,
邮箱:914271345@qq.com。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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