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云南省建设
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科研单位、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相关社会团体、相关管理部门:
为充分发挥社会面消防技术资源优势,提高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管理水平,确保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评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成立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并向你们征集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级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各科研单位、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相关社会团体、相关管理部门推荐的专家人员,经资料审核后公布。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主要由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交通与市政、水利与电力、化工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三、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负责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拟定、研究和制定;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消防技术问题;担任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业务培训师资,完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人选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科研单位、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相关社会团体、相关管理部门中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领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的人员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年龄一般应在65岁以下(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三)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等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且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查验收工作(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在高校和科研单位工作的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四)能够按时参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各项工作。
(五)申报资料如下:
1.《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附件1)。
2.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消防专业工作、重点项目相关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著作、聘书等)。
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核实资料,务必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厅建设工程消防处,邱光虎,0871-64329901。
邮 箱:1758402238@qq.com。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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