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0号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初审,现予公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蒙自市天马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2、红河俊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3、大理纳理屋业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4、云南安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5、云南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6、云南瑞路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延续换证)
7、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延续换证)
二、物业服务企业
1、红河万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2、昆明容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
3、云南兴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
4、楚雄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
三、房地产估价企业
1、昆明三阳开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级
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我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1778、64320767、64320772。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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