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初审,现予公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临时二级(延续换证)
2、云南安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
二、物业服务企业
1、昆明长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
2、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
3、昆明静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三、房地产估价企业
1、云南瑞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级(延续换证)
2、昆明正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3、云南颢杨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至6月3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我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1778、64320767、64320772。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2015年5月27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