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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二季度督导检查各项目违规行为的通报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5-08-05     点击数:    

2025年6月30日至7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8个督查组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各项目存在的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一、镇雄之心酒店综合体项目

项目高处作业吊篮采用非常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幕墙施工高度超50m,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项目未辨识有限空间作业,且未在消防水池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未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

消防单位作业人员高斌未持焊工证进行焊接作业

5#楼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整栋缺失,扫地杆缺失,架体与结构层间防护缺失,作业层未铺设脚手板

5#楼电梯井操作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操作架从上至下连墙件缺失,一层架体立杆悬空,架体整体晃动严重,存在坍塌风险

二、镇雄县2022年呢噜坪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云南建投六公司2#施工电梯自由端超过规范要求。

云南建投六公司6#楼天泵浇筑混凝土,未对天泵支腿作业位置承载力进行校核。

特种作业人员宋玉鹏、田有富、胡建林为项目电工,未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

三、红星·红城国际(三期)项目

项目26#楼悬挑式脚手架架体与结构层间防护缺失,从上到下贯通

四、威信县环城北路片区市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查询威信县长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未持有有效建筑企业资质(过期)。

项目未提供焊工李府东、刘丙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挖掘机司机未持证上岗,登记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与实际作业人员不符。

五、美景春和小区项目

项目未辨识有限空间作业,且未在消防水池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未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

项目登记的焊工潘家武、杨光留、电工吕红双、电工魏绍波未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件上岗,现场焊接作业人员马双华、潘春波无证上岗。

现场13栋悬挑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栋使用简易吊具吊装窗框,未编制专项作业指导书,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简易吊具属于《房屋市政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中限制使用的设备。

六、通泰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

项目1#、2#楼埋深层消防水池辨识为有限空间作业后,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在作业的要求进行作业,且未在消防水池、埋深层位设置警示标识,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

建设单位基坑未提供专项设计,基坑开工至今未开展第三方监测,局部位置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支护,编制的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

七、富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尚圭(富源)铝合金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一期厂房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

总包单位王晓波所持焊工证件查询为假证,郭红波,郭见所无证上岗,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蒋后勇,魏聪堂,周正全,李浩冉,角建强,张春平,田小贵,徐路松未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八、晨龍壹號建设项目

现场临时用电操作人员袁念平未持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上岗。

项目未辨识有限空间作业,且未在消防水池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未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

项目56#楼悬挑式脚手架、落地脚手架架体与结构层间防护缺失,从上到下贯通。

九、永胜仁和镇仁和加油站项目

外架连墙件三面整层缺失;转角处未增设连墙件,脚手架基础未夯实,部分大横杆缺失,横杆搭接长度和有效搭接不满足要求,部分立杆垂直度不符合要求、架体稳定性较差存在较大的现实危险。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张许平,焊工谷伟、高劲松,未持证上岗。

十、德钦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房(一期)建设项目(共37条)

项目经理孙小林未取得安全B证、安全员黄强安全C证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未延期;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李建树无证作业。

十一、维西县学府路壹號(一期)建设项目(共32条)

特种作业人员:塔吊指挥郭剑伟、焊工杨永和未持证上岗。

21栋外架连墙件整层缺失;4栋外架连墙件不足。

十二、云南迪庆供暖(维西片区)项目第二阶段室外动力管道安装及配套建筑工程(二标段)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杜吉未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卸料平台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消防水池)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十三、瑞丽市博楚平宇年产1000万件羽绒服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超过5m的模板支撑系统无验收记录。

3#楼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悬挑式卸料平台无专项方案,无验收记录。

抽查水电班组焊接人员彭泽文证件,无焊工证。

十四、瑞丽市职业教育中心及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女生宿舍楼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动火证严重缺失,2024年6月20日至今未开动火证,2个焊接人员证件非政府相关部门颁发。

十五、芒市院子一标段项目

抽查焊接人员白洪军证件,无焊工证。

3#楼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超过5m的模板支撑体系无专项施工方案,无验收记录。

无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十六、临沧市临翔区“金领996”建设项目

住宅1#楼未按深基坑专项方案实施,未对基坑进行支护就开始施工;16号楼未对基础下的高边坡进行支护,就开始基础施工;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商业1#楼施工电梯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十七、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47条)

1#楼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十八、云南七彩滇园服饰产业园

抽查水电班组焊接人员董本证件,无焊工证。

十九、北辰尚品项目

项目未辨识有限空间作业。

料斗使用的吊索达到报废条件。

塔式起重司机董飞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已注销,信号司索工段菊英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基坑支护施工未按要求进行验收。

二十、中骏•璟悦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项目未辨识有限空间作业。

电工唐学福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违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十一、文山市滇南综合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共31条)

项目未辨识有限空间作业。

二十二、中天华府(四)期建设项目

吊料斗的吊索达到报废条件。

二十三、建水五龙书院一期项目

卸料平台没有编制施工方案。

脚手架与结构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料斗吊索达到报废条件。

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二十四、强盛•府邸金座项目

脚手架与结构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识别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建质〔2024〕54号)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识别和隐患排查整治不精准。

二十五、思茅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现场存在超24米高的落地式脚手架,危大工程清单识别错误,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牌,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令)第十四条、《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要求。

二十六、思亭玺樾小区建设项目

基坑顶部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第9.4.7条坡顶面距离坡肩线 2m范围内严禁堆放弃土、建筑材料等荷载且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荷载限值。

深基坑超危大工程无基坑监测方案,不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二十条规定。

二十七、墨江县第三中学(高中学生宿舍等)建设项目

模板支架扫地杆、中间及上部纵横向水平杆严重缺失,大部分仅单方向搭设;扫地杆在未达到拆除条件进行拆除,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9.1条、第6.9.2条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第7.1.1、7.1.2条规定

工地东南侧存在高边坡土体,未采取防护措施,且渗水明显,坡顶临近民房、坡脚临近楼栋。

二十八、墨江中老铁路通道经济产业园双龙片区标准厂房建设及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关键人员项目经理(会议签到单无签名)、技术负责人未到岗履职。

高大模板(超危大)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且无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合格上岗资料。

高大模板(超危大工程)架体搭设与专家论证后的方案严重不符,主要涉及顶部自由端超出方案设计486mm验算值、水平剪刀撑顶部整层缺失、中间及底部水平剪刀撑未连续搭设、架体四周竖向未连续搭设剪刀撑、扫地杆离地高度超出规范200mm高度范围、立杆间距现场实测达1000mm-1100mm,严重超出方案设计验算800x900mm值,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严格按方案执行。

现场使用明文规定应被淘汰禁止使用的老旧滚筒式搅拌机,且无基础固定,无安全防护措施。

二十九、勐腊县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调蓄池子项)

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未配置电工,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调蓄池有限空间作业未辨识,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无人员进出通道(疏散通道缺失)。

三十、勐满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部分立杆悬空、立杆支撑在雨棚上,存在悬挑构件及脚手架坍塌风险。

高处作业人员使用三点式安全带。

采用汽车吊非载人设备吊运人员。

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地下室、室外管道井半封闭空间,通风不良,且进出口或空间内活动存在限制,可能出现氧气含量不足和有毒有害气体),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无人员进出通道(疏散通道缺失)。

三十一、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疫防改扩建项目(二期)

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不全,缺少地下室汽车坡道三角区,且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三十二、向阳山项目

危大工程外架搭设中高处作业人员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也存在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中禁止使用第4条规定,应采用“五点式”安全带。

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消防水池、汽车坡道三角区、室外管道井等),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三十三、西山区草海片区kcxs2024-3号地块保障房

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识别。

三十四、漫城都荟A4地块29条)

地下室顶板钢筋堆场无专项方案、无限载标识。

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识别。

三十五、九州通西南大数据运营总部基地项目一期33条)

现场脚手架立杆悬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脚手架基础沉降。

三十六、幸福佳苑项目

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识别。

三十七、凤凰瑞园46条)

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识别。

三十八、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二期一阶段8万吨)

14)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识别,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识别。

三十九、玉溪市江川区街道伏家营幼儿园新建项目

项目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识别。

四十、武定县华翔御府

基坑边坡放坡比例不符合要求,边坡未硬化,桩间出现流土现象,且基坑无第三方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