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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景洪市开展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问题整改督导工作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05-31     点击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景洪市开展中央第八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问题整改督导工作


为督促指导西双版纳州和景洪市加快推进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景洪垃圾场问题整改工作,20215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渝带领专家组赴景洪市开展督导,西双版纳州副州长张云洪、景洪市常务副市长刀海清、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建玲等陪同调研。


督导组通过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现场调研,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调研督导景洪市垃圾场问题整改工作。


督导组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责任到人、计划到天。确保每一项工作要落实责任领导和施工作业或管理单位责任人,每项整改工作按天排出工作计划和实际进展图,实施挂图作战。二是整治工作要系统化,施工作业要规范化,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做到可视化,做到整改过程可追溯。整改方案要统筹好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和工作。三是场调工作精准化,为系统治理、科学治理提供准确数据;进场垃圾减量化,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填埋场垃圾入场数量,为整改工作提供工作条件;整改工作台帐资料管理规范化,建立完整、科学、规范的台账资料;专业培训实用化,专家团队要系统性指导各工种、各环节规范作业。四是加快渗滤液调节池腾容工作,确保雨季渗滤液不漫池;做好填埋场三水分离工作,把填埋场的三水分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填埋场周边污染情况监测摸排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科学制定填埋场系统整治方案,确保渗滤液不污染地下水;科学导排处理气体,完善气体导排系统、增设点火设施;规范填埋作业管理;科学划分填埋作业区,合理确定覆膜区域和面积,分区单元规范填埋作业。五是加强运行管理,按照制定的制度对照相关标准执行,抓好日常落实和监督,做好整改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