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根据党中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认真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的范围。党组织关系隶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党组织关系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适当向基层和一线岗位倾斜。副厅级以上党员干部不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党组织关系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组织负责人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副厅级以上专兼职党务领导干部不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四)名额分配。全厅共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按照差额推荐的原则分配推荐表彰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党组织按照名额分配,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出色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职责,严格落实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2013—2015年度处室(单位)党组织在厅“两个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至少2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处室(单位)集体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鼓励。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践行带头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优,带头争创佳绩、工作绩效优,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宗旨优,带头遵纪守法、个人形象优,带头弘扬正气、人格品行优“五带头五优”的基本要求。其先进事迹在全厅或本处室(单位)有较好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践行党员“五带头五优”的基本要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务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认可度,能带领(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推进党建工作走在前列中成效明显。
三、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的方法进行。各党组织要按照推荐范围、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组织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昆监等4个基层党委,以及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总支部既可推荐本级党组织,也可推荐下辖党组织,还可不推荐;厅直管其他党支部均可推荐本处室(单位)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由各党组织按照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进行。各党组织确定的推荐表彰对象,均要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示。已推荐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表彰对象,不再推荐为厅表彰对象。
四、材料报送
推荐表彰党组织要报送的材料包括: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O字左右)。推荐表彰个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于5月31日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过期不报也未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表彰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推荐表彰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荐表彰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推进年”“当先锋走前头”等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推荐标准。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推荐,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所推荐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要符合推荐范围、条件和要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宣传性,努力做到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广泛深入宣传。要注意发现、提炼、总结和宣传好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方式:姚文锋、张明东,64320812;电子邮箱:2310520502@QQ.com。
附件: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表彰名额分配
表
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
批表
3.填表说明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附件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
表彰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1 |
省设计院集团党委 |
1 |
7 |
1 |
2 |
省规划院党委 |
1 |
5 |
1 |
3 |
云南建设学校党委 |
2 |
6 |
1 |
4 |
昆明建设监理有限党委 |
1 |
5 |
1 |
5 |
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总支部 |
1 |
1 |
|
6 |
离退休人员党总支部 |
|
2 |
|
7 |
办公室党支部 |
|
1 |
|
8 |
综合处党支部 |
|
1 |
1 |
9 |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 |
|
1 |
|
10 |
法规科技外事处党支部 |
|
1 |
|
11 |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党支部 |
1 |
1 |
|
12 |
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处党支部 |
|
1 |
|
13 |
住房保障建设计划处党支部 |
|
1 |
|
14 |
住房保障管理处党支部 |
1 |
1 |
1 |
15 |
城镇规划处党支部 |
|
1 |
|
16 |
农村规划处党支部 |
|
1 |
|
17 |
标准定额处党支部 |
1 |
1 |
1 |
18 |
建筑市场监管处党支部 |
|
1 |
|
19 |
勘察设计处党支部 |
|
1 |
|
20 |
城市建设处党支部 |
|
1 |
|
21 |
村镇建设处党支部 |
1 |
1 |
1 |
22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党支部 |
|
1 |
|
23 |
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处党支部 |
|
1 |
|
24 |
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支部 |
|
1 |
|
25 |
抗震防震处(省抗办)党支部 |
1 |
|
|
26 |
人事处党支部 |
1 |
1 |
1 |
27 |
厅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厅监察室党支部 |
|
1 |
1 |
28 |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党支部 |
|
1 |
|
29 |
三江办党支部 |
|
1 |
|
30 |
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党支部 |
|
1 |
|
31 |
城建培训中心党支部 |
|
1 |
1 |
32 |
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党支部 |
|
1 |
|
33 |
造价审查办公室党支部 |
1 |
1 |
1 |
34 |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党支部 |
1 |
1 |
|
35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党支部 |
|
1 |
|
36 |
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 |
|
1 |
|
37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党支部 |
|
1 |
1 |
38 |
建设工会党支部 |
|
1 |
|
39 |
城镇建设档案室党支部 |
|
1 |
|
40 |
市政工程检测站党支部 |
|
1 |
|
41 |
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 |
|
1 |
|
42 |
昆明集成有限公司党支部 |
|
1 |
|
43 |
云南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 |
1 |
2 |
1 |
44 |
建造师协会党支部 |
|
1 |
|
45 |
建筑业协会党支部 |
|
1 |
1 |
合 计 |
15 |
65 |
15 |
附件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
党组织负责人 |
书 记 |
副书记 |
|
|
|||
单位 所在地 |
|
联系 电话 |
|
|
党组织基本 情况 |
|
|||
主要 事迹 |
|
|||
主要 事迹 |
|
|||
基层 党委(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厅直属机关 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厅党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二寸免冠照片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入党时间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曾获表彰情况 |
|
|||||
主要事迹 |
|
|||||
主要事迹 |
|
|||||
处室 (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厅直属机关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厅党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二寸免冠照片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参加工作时 间 |
|
|
入党时间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曾获表彰情况 |
|
|||||
主要事迹 |
|
|||||
主要事迹 |
|
|||||
处室(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厅 直属机关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厅 党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3
填表说明
一、表格一律使用A4规格用纸。版芯距左28mm、距右28mm、距上37mm、距下35mm。表边框线为1.5磅线,表芯线为1磅线。双面打印。
二、表中内容的填写为4号仿宋字体,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15磅。“主要事迹”应控制在400字以内。
三、表中涉及到的时间,年份用4位、月份用2位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15.09”。
四、将电子版照片插入表格指定区域;每份纸制版材料都要粘贴照片,也可彩色打印。
五、呈报基层党委(总支)和处室(单位)党组织意见统一填写“经××××年××月××日×××会议研究,建议给予×××××表彰”。只填意见和时间,加盖印章,不打印单位名称。
六、表格打印时,必须准确、清楚、规范、整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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