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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参与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4-28     点击数: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6318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2015-2016

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

20163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根据云南省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评议方案”,见厅门户网站),结合实际,提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服务云南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全厅作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厅党组实施办法,广泛参与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努力推动全厅作风进一步转变、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助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制度规定的情况。重点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情况;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整治“不严不实”“为官不为”问题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情况。

(二)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履职尽责中转变作风的情况。重点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情况;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转变作风情况;贯彻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情况。

(三)机关自身作风建设的情况。重点内容包括:推进工作责任落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情况;整治乱作为、懒作为、不作为情况;加强作风建设及建章立制情况;提升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的情况等。

三、评议对象及参评人员

(一)评议对象。根据省评议方案,参加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以下简称“此次评议活动”)的省直单位共有5个类别89个。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属于第2个类别,即23个省政府组织部门之一。

(二)参评人员。根据省评议方案,此次评议活动参评人员分为社会自愿参评人员和既定参评人员。社会自愿参评人员参加网络评议,数量、层次、分布及涉及面不定,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愿参加)。既定参评人员参加抽样调查,总数约为22000人,由10个方面构成。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体干部职工(含离退和借调帮助工作人员)均属于社会自愿参评人员,均应积极参加网络评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属于设有服务窗口的省直单位,在抽样调查阶段,省里抽样调查小组将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干部职工接受抽样调查。

四、评议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省评议方案,此次评议活动将采取自查自纠、网络评议、抽样调查、督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自查自纠5分,网络评议10分,抽样调查60(对上一次评议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10分,对今年评议内容抽样调查45分、交叉互评5),督导考核25分。评议得分=自查自纠得分+网络评议得分+抽样调查得分+督导考核得分。

(一)自查自纠(5分)。由各参加评议的部门(单位)组织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按照评议内容,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找准问题,边查边改,立说立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省评议办将制定自查自纠评分标准,由各被评议部门(单位)自行打分后,报送省作风评议办公室,再由省评议办综合评议期间电子台账报送和督导考核情况确认分值。

(二)网络评议(10分)。省评议办将在云南机关党建网开设作风评议活动专栏,公布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名称、主要职能职责、工作要点和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等信息,便于广大群众了解情况,进行网络投票。省评议办将制定网络评议评分标准,通过计算机打分。

(三)抽样调查(60分)。省评议办将委托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对119个省直单位和16个州市的调查对象进行抽样调查。省评议办将委托国家调查总队云南调查总队负责制定评分标准,通过计算机打分。

(四)督导考核(25分)。省评议办将派出督导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随机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被评议部门(单位)开展作风评议的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省评议办将制定督导考核评分标准,各督导考核组打分。

五、评议安排

根据省评议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此次评议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实施,评议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218日—930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218日—331日)。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厅作风建设推进情况,结合《20132014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综合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结合省评议方案中明确的指导思想、评议原则、评议内容、评议对象、参评人员、评议方式、评议安排和工作要求等,认真研究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此次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2.进行动员部署(3月下旬—4月上旬)。在厅党组已及时传达学习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的基础上,初定于3月底至4月初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20152016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动员大会,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文冰同志讲话,进一步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对本部门参与此次评议活动作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做好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全厅动员大会后,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等3个基层党委要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参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厅直管各党支部也要及时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落实动员部署工作情况要及时反馈厅直属机关党委。

3.开展自查自纠(61日至831日)。由厅直属机关党委会同人事处、驻厅监察室,组织全厅干部职工,依据评议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各处室(单位)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交叉互评,切实找准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等3个基层党委要参照厅里的做法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在本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包括借调帮助工作同志)中广泛开展“四个照一照”活动,即:主动以过去几轮的评议结果为镜子,照一照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当,照一照自己的服务是否周到,照一照自己的工作是否尽心尽力,照一照自己的集体荣誉感是否有所缺失。以不断激发党员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从我做起,迎难而上、奋勇争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切实把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4.认真建章立制(91日至930日)。由厅综合处(住保政策指导处)负责牵头厅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梳理和论证,对确需建立或完善制度的,提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由各处室(单位)党组织负责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做好建章立制相关工作。由厅直属机关党委牵头驻厅监察室、厅人事处、办公室、综合处等相关处室统筹考虑,由各处室(单位)具体负责,结合本处室(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和干部职工意见表达路径,努力形成各方“有苦有处诉,诉求有回音”“科学合理、畅通无阻,运转高效、作用明显”的工作机制。以全力推动形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改进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月”阶段101日—1031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关注评议公告。根据省评议方案,省评议办将在“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月”开始前10天,分别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网、云南机关党建网和云南机关党建快讯手机信息平台,发布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启动公告。

2.积极参加网络评议。根据省评议方案,1010时—3124时,省评议办将在“云南机关党建网”( http://ynjgdj.yn.gov.cn)进行网络评议。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本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包括借调帮助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网络评议。实行参加网络评议情况日报制度,由各党组织指定专人在每个工作日18时前,将本处室(单位)人员参加网络评议情况通过厅工作QQ群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周末和其他法定假日参加网络评议情况于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一并上报)。

3.积极配合抽样调查。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按照省省评议办和到厅抽样调查组要求,全力做好配合抽样调查各项工作。

(三)接受督导考核阶段111日—30日)。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按照省评议办和到厅督导考核组要求,全力做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接受督导考核各项工作。

(四)评议结果运用阶段121日—1231日)。根据省评议方案,省评议办将对89个被评议部门(单位)按照3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进行分类排名和总排名;对达到优秀等次的按30%比例评定为先进单位,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通报表扬先进单位,通报各部门(单位)总排名;将评议结果报省综合考核办,计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总分,同时报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对评议中广大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由督导考核组向各评议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整改情况得分纳入下一周期评议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要认清评议形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作风从总体上看,趋稳向好。但一定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作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作风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从2003年开始,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每两年组织一次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在过去7轮评议活动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评议成绩大都在倒数10名之间徘徊,其中2013-2014年度第7轮评议在87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82名,成绩一直很不理想。为此,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打赢“翻身仗”的精神、姿态和行动,切实把此次评议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试金石”抓紧用好,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作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惠及群众和取信于民,凝心聚力打赢这场“翻身仗”。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成立由李文冰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作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在厅直属机关党委设办公室,由周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关世敏、张礼孔、边疆、李平辉、王树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胡海鹏、付竹、黄增、赵祖峰、李洪兵、张乃文、舒春艳、何鑫、杨文俊、张娜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由黄增同志为联络员。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等3个基层党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厅领导带头,厅直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此次评议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认真解决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评议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认真学习文件。接此通知后,各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召开会议,亲自组织干部职工(含借调帮助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省评议方案和厅党组实施方案;对评议内容、评议对象、参评人员、评议规则等工作要求,要逐条逐句搞懂弄通。对未参加学习的同志由处长(主任)负责个别传达和要求到位。通过学习,努力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增强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进而发挥聪明才智、积极献计献策,通过家庭圈、朋友圈和工作圈等方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支持和参与此次评议活动,努力营造“干部职工齐参与,社会各界多关注”的良好评议氛围。学习情况,包括:时间、主持人、参加学习和补学人员名单,特别是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同志名单,以及学习效果等,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四)要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政令、决策和制度执行力,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作风问题,找准并聚焦人民群众、行业企业和基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不放、持续发力,坚决刹住一些歪风邪气,坚决攻克一些陈恶顽疾,全力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由实职领导干部带头,逐个结合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要求、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自己岗位职责,作出《改进作风的书面承诺践诺书》。由实职领导干部带头,紧扣重点环节,深入细致按照省评议方案和厅党组实施方案要求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位同志都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积极主动参与评议活动全过程。

(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评议纪律,虚心接受各方面评议意见和监督,特别是坚决不组织任何影响评议公正的活动。厅评议办将在厅机关和厅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设置意见箱,将在厅门户网站设置“评议活动专栏”并公布征求意见建议和评议监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把征求意见贯穿于评议活动始终,并全程接受各方监督。厅直属机关纪委要会同驻厅监察室开展评议活动专项纪律检查,坚持正面教育与动辄则咎相结合,对不听招呼、有令不行、“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从快从重直接启动问责或查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