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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4-28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治理“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廉洁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查摆和纠正“四风”工作。对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养成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要严明纪律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及厅党组有关规定,通过常抓、细抓,抓出习惯,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成为新常态。

二、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省纪委“九个严禁”要求,即:严禁节日期间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取礼金、摊派费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三、着力强化执纪监督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直属机关纪委将采取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五一、端午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违反通知中明确禁止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按照“倒查追究”要求,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驻厅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71—64320983

厅直属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871—64322034

 

 

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住房和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乡建设厅纪律检查组        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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