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治理“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廉洁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查摆和纠正“四风”工作。对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养成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要严明纪律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及厅党组有关规定,通过常抓、细抓,抓出习惯,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成为新常态。
二、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省纪委“九个严禁”要求,即:严禁节日期间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取礼金、摊派费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三、着力强化执纪监督。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直属机关纪委将采取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五一、端午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违反通知中明确禁止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按照“倒查追究”要求,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驻厅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71—64320983;
厅直属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871—64322034。
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住房和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乡建设厅纪律检查组 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 +
- -